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在刑法学界,有学者主张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以分得赃款的人数多寡为界限,对于集体决定把公款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的行为, 对于参与私分者之外的人来讲,则具有隐蔽性。可以说,这些表象特征只是综合分析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的参考因素之一,但均未涉及两罪的罪质区别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6327.html -
了解详情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在刑法学界,有学者主张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以分得赃款的人数多寡为界限,对于集体决定把公款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的行为, 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非法为“大家”谋利益,因此,其主观恶性程度相对较轻;贪污罪的特点则是有权决定者(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单纯为自己或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095.html -
了解详情
会遇到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挪用公款和贪污的问题,所以必须分清这两个罪的区别。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本质区别在于:1、主观故意不同。前者为了将公款永远归自己而 后不退还的,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不再以贪污罪论处,只作为挪用公款罪予以较重处罚的量刑情节。但这种挪用公款不退还仅指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0490.html -
了解详情
委托管理中的国有财产,直接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为贪污罪。而不用纠缠于此时协助政府行为有没有结束,协助行为没结束当然就能简单的认定 村账户后,没有马上转化成村集体资金(非国有财产的公共财物),应当认定为贪污罪。如果已经转化成为村集体资金(非国有财产的公共财物),也就意味着协助政府行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67918.html -
了解详情
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 、家庭投资、合伙人投资的私人经营的工商户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其人员不能成为贪污罪主体。经济组织的所有制性质不明确或者上述私人经营的工商户持有集体营业执照的,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54089.html -
了解详情
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 、家庭投资、合伙人投资的私人经营的工商户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其人员不能成为贪污罪主体。经济组织的所有制性质不明确或者上述私人经营的工商户持有集体营业执照的,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6551.html -
了解详情
、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一个特征是构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县政府修建乡村公路的行为显然符合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所有权,其非法占有的是包括国有财产在内的公共财产。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8085.html -
了解详情
国有公司的应收款(债权),使国有公司失去了其预期应得的财产,应认定为贪污罪。 2.贪污犯罪的对象为国有企业违规违法所得应如何认定。贪污的对象是走私 的行为对象是这部分财产,仍然是对国有财产或公共财产权的侵犯,应认定为贪污罪。 3.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用时间差转移国有资产应如何认定权属。国有企业转制为民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3981.html -
了解详情
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贪污对象范围的认定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根据刑法第9l条规定,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 (1)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集团预谋以及组织所得的全部贪污的总额负责。(2)贪污罪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对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共同贪污的总额负责。(3)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0747.html -
了解详情
上的便利[1],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 国有财产的 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贪污罪立案标准: 1 .个人贪污数额在[4]5000 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261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