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附卷。 第四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后,应当制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公安机关、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 情况进行监督。 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既不提出复议、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92607.html -
了解详情
责任。 第三节 立 案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 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以内申请复 议。 对不立案的复议,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并在收到复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35461.html -
了解详情
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 ,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第五百三十七条 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90372.html -
了解详情
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第一百八十五条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 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第二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9092.html -
了解详情
,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四百零八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被不起诉人的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既不提出复议、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5282.html -
了解详情
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 ,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 第五百三十七条 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8045.html -
了解详情
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 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 第五百三十七条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4871.html -
了解详情
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 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 第五百三十七条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1900.html -
了解详情
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 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 第五百三十七条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1899.html -
了解详情
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 ,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第五百三十七条 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129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