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约的义务,不可以依据预定的协议请求履行。 二、对本案的不同观点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经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合同。 的接近,以致于常常会与本约相混淆。但它与本约的区分在于它明示地约定还有未决条款,只不过该未决条款双方有义务继续谈判予以补充,否则由法院补充。[8]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0314.html -
了解详情
到现行《担保法》第三章所提及的抵押物也应符合上述要求,以便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能够将抵押的财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对该财产的价款 合同适用《合同法》进行处理。 2.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居民之间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购房者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居民,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8994.html -
了解详情
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方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 ?抑或兼而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10条,很好地解决了该条应明确而未明确的问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7192.html -
了解详情
关系。保证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均能得其应得利益,遵循帝王条款-诚实信用原则,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不断形成的要求尊重他人利益,一方或双方所应负担的作为或不作为 而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其价格应当以订立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现在的价格行情为确定标准。买卖合同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至于交货地点现在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6180.html -
了解详情
人经预告登记后,即处于优于后序买受人的地位,当两个买卖合同均未履行时,卖方应向前序买受人履行合同,在卖方已向后序买受人履行的情况下, 说明立法者已经深刻考虑到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分,并有意识地传达出一个信息不发生物权的效力,未必影响原因行为(买卖合同)债权的效力。 综上,在预告登记之后签订的其他买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9260.html -
了解详情
的分配,直接影响着因标的物毁损、灭失致使债务无法履行的风险的分配。这是因为包括买卖合同在内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的给付义务具有牵连性,标的物毁损 、当合同要求或授权卖方承运人发运货物时,如果合同未规定卖方在特定目的地交付货物,卖方将货物适当地交付给承运人后,风险即转移给买方,即使卖方保留了权利;但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44.html -
了解详情
根本目的出发,即尽可能准确、有效地规范典型交易行为,既然没有明显的理由区分有体物的买卖和权利的买卖,在买卖合同中排斥权利买卖,没有法律上的理由。虽然合同法 界限。(3)债权人主义。即债权人仍应为对待给付,不能履行的危险由债权人负担。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债务人在交付之前,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036.html -
了解详情
移转风险的规则时,并没有像《德国民法典》第466条那样将不动产的风险负担例外地作出规定,即《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是将动产与不动产一概适用交付主义, 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但由于出卖人的履行不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买受人仍然有权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可见,标的物毁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433.html -
了解详情
租买人在支付了全部租金后,并不当然地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有租买人主张了优先购买权,租买合同才能转变成买卖合同(这里租买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 合同订立后始表示同意买受人分期付款的,则不是分期付款买卖,而是对普通买卖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三、分期付款买卖的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941.html -
了解详情
。因此,所有权保留制度兼顾了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性,使其在分期付款买卖交易中得以广泛地运用,二者如影随形。而所有权保留制度发展的动因,也主要是分期付款买卖 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值得注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53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