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4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毫无区别,不存在欺诈。 审判结果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天安公司印发宣传材料与房屋实际状 况严重不符,其行为应认定为欺诈行为。根据《 对于是否惩罚过错行为不同,侵权行为责任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一般原则;第三,关于损害的确定性不同;第四,如果在合同责任中包括惩罚性赔偿金,不仅无法鼓励交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471.html -了解详情
毫无区别,不存在欺诈。审判结果: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天安公司印发宣传材料与房屋实际状况严重不符,其行为应认定为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 对于是否惩罚过错行为不同,侵权行为责任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一般原则;第三,关于损害的确定性不同;第四,如果在合同责任中包括惩罚性赔偿金,不仅无法鼓励交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38.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