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和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区分开来。坚持责任自负原则,在计算的时候可以先排除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进而推定其他的为其本人的,否则容易导致错案冤案的发生。 不能 能是间接故意。也有人认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均可成为本罪的主观要件,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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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 [14]因为,出租车司机对于帮助行为可能给予正犯行为的物理性影响有直接或者间接故意,行为明显具有法益侵害性,或者使法益面临的危险明显增加。 [15] 规定,则会得出虽然在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条文中不存在类似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公款的,根据刑法总则共犯犯罪的规定,非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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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形式,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还不够全面。实践中,利用对被监管单位(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制约力,通过被监管对象为请托人谋利益,与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这是受贿罪的特殊规定,也称为斡旋受贿(间接受贿)罪。可以看到,斡旋受贿罪中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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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是完全不同的行为类型。相对于正犯的实行行为,教唆行为在侵害性上具有间接性、依附性和不现实性,离开正犯的实行行为,教唆行为永远不会对法益造成现实 ,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以间接地达到侵犯身份犯所要保护的法益之目的。例如,在非国家工作人员教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但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接受犯意,或者虽然接受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74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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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是完全不同的行为类型。相对于正犯的实行行为,教唆行为在侵害性上具有间接性、依附性和不现实性,离开正犯的实行行为,教唆行为永远不会对法益造成现实 ,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以间接地达到侵犯身份犯所要保护的法益之目的。例如,在非国家工作人员教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但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接受犯意,或者虽然接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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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第389条规定的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就明确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也是本罪主体。除此之外,第407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12 。不少渎职行为和结果之间的联系并非直接联系,而是间接联系。比如多发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往往是现场工作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的,相关监督失职只是事故发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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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社会危害性及其所侵害的客体上毕竟有所区别。国家工作人员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时往往是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纠缠在一起,其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 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消除了犯罪分子钻法律空子的侥幸心理,有利于反腐倡廉。 (2)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比非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更为恶劣,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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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社会危害性及其所侵害的客体上毕竟有所区别。国家工作人员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时往往是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纠缠在一起,其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 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消除了犯罪分子钻法律空子的侥幸心理,有利于反腐倡廉。 (2)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比非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更为恶劣,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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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14]因为,出租车司机对于帮助行为可能给予正犯行为的物理性影响有直接或者间接故意,行为明显具有法益侵害性,或者使法益面临的危险明显增加。[15] 规定,则会得出虽然在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条文中不存在类似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公款的,根据刑法总则共犯犯罪的规定,非国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38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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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社会危害性及其所侵害的客体上毕竟有所区别。国家工作人员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时往往是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纠缠在一起,其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 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消除了犯罪分子钻法律空子的侥幸心理,有利于反腐倡廉。 (2)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比非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更为恶劣,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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