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至少从目前的讨论角度看,似乎没有必要加以规定,只要依实务中依合同自由原则确认其效力即可,没有必要确立相应的法律规则。那么事实情况到底如何?由于债权形式主义将物权 发生了不安抗辩权,并且出卖人在交付时明确表明无让与意思,物权也发生变动。这种解释合理吗?又如,甲乙之间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2个月后共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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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体物的转让不能采用“交付”(traditio) 的方法,为此罗马人创制了“拟诉弃权”(Cessio in jure) ,即采用模拟确认所有权的诉讼而取得所有权的方式 的财产在未来收益上即表现为各类无形体的财产。例如,不动产土地、房屋是有形财产,但其永久性的每年收益则是无形财产;作为智力创造物化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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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对恶意第三人,其他侵害设置的保护 6、确权的两种含义 (1)法律确认原始权利 (2)纠纷裁判 因此,行政机关不能做确权 7、不动产登记的实质 批注 定能否使用善意取得? 学说有肯定说,否定说和折衷说,司法解释没有明确 8、拟制交付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六)二重买卖 1、参见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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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 (三)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 2、合同 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下列附件及经三 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借条2.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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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均不得宣告自己不知道登记的内容,这样,主观意义的善意已经不在有可能得到确认。[①]否定论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具有公信力,通过公信原则对不动产交易安全给予保护便 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何者更优先受保护呢?例如,甲乙共有一栋房屋(然以甲个人名义登记),出租于丙。但在租赁期间,甲擅自将该房屋买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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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种是裁定抵债,如前所述。它无需经过被执行人同意,且执行机关必须制作裁定确认债权人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了拍、变卖不成的标的物所有权。另一种是协议抵债, 交。点交是指将不属于执行标的物的房屋内或土地上的动产清点取交被执行人,并迁出被执行人,将指定交付的不动产占有权转移给债权人的执行方法。此措施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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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无禁止性规定,其具体的运作方式大多属于房屋出租方的格式条款,按照目前的市场惯例,房屋押金的支付形式为押一付三、押二付三或押 第十条也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这些均反映出:押金在交付时,所有权并未转移,只是在交付一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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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均不得宣告自己不知道登记的内容,这样,主观意义的善意已经不在有可能得到确认。[①]否定论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具有公信力,通过公信原则对不动产交易安全给予保护便 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何者更优先受保护呢?例如,甲乙共有一栋房屋(然以甲个人名义登记),出租于丙。但在租赁期间,甲擅自将该房屋买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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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以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登记到买受人名下为生效要件。房屋已经办理转移登记但尚未交付的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但该事实可以作为判断买受人是否构成善意的因素 情况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以证明其具备合同履行能力。 承租人在诉讼中仅要求法院确认其对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不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69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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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关键设备和车辆的权属(大额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购置时间、目前价值、出租和抵押状况并进行实地观察;计算关键设备生产能力和产能利用效率与本期产品产量的比率 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 (三)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 2、合同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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