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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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可以参照第2、3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2)盗窃 的;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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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参照第1、2、3条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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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可以参照第2、3条的规定予以确定。(2)盗窃 的;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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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能力如何认定,他们在行为当时是否具有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和犯意,对他们定罪量刑是否违反无犯意即无犯人刑法原则,以及对这类罪的罪名如何认定,刑罚处罚应该 ,增设危险驾驶罪与危险驾驶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前者为危险犯,后者为实害犯。对这类罪规定严格责任,只要有这种行为,就可定罪,而不必证明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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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能力如何认定,他们在行为当时是否具有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和犯意,对他们定罪量刑是否违反无犯意即无犯人刑法原则,以及对这类罪的罪名如何认定,刑罚处罚应该 ,增设危险驾驶罪与危险驾驶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前者为危险犯,后者为实害犯。对这类罪规定严格责任,只要有这种行为,就可定罪,而不必证明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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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理由相信,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院依据犯罪构成同样能够对交通肇事行为进行定罪量刑。一个明显的事例是,旧刑法时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发布的 和实行行为的特性,交通肇事罪的实行行为应当界定为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紧迫危险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只有行为人实施了交通肇事罪的实行行为才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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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严重抑制而死亡。有鉴于此,日本刑法明确将受酒精影响驾驶、飙车等行为规定为危险驾驶;英国道路交通法将醉酒驾驶规定为危险驾驶行为。[4]可见,醉酒驾车的本质是一种 人民司法》2009年第21期:韩维中、王飞:《醉酒驾车连续冲撞行为的定罪与量刑》,《人民司法》2009年第22期;高贵君、韩维中、王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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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过形式判断来说, 则属于无的放矢。例如, 就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来说, 由于立法只规定了行为, 而没有规定结果, 所以人们只能依据由该罪在 均持有过失这三种罪过组合形式所体现的责任差异就无法在量刑上体现出来, 致使责任主义、刑罚个别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难以在罪过形式立法上有效展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48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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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过形式判断来说, 则属于无的放矢。例如, 就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来说, 由于立法只规定了行为, 而没有规定结果, 所以人们只能依据由该罪在 均持有过失这三种罪过组合形式所体现的责任差异就无法在量刑上体现出来, 致使责任主义、刑罚个别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难以在罪过形式立法上有效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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