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416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作为民事诉讼一项制度,法官认证首先应满足以下要求,才能达到其理想目标:必须体现法官中立、能动与独立地位,而且独立行使认证权,对认证结果 仍然屡见不鲜,因此,因进一步细化认证公开制度相关规定,加强条文可操作性,同时,继续改革判决书制作方式,要求法官在判决书必须详细记载对证据认定或排除之理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8359.html -了解详情
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商事纠纷案件所适用一种简便易行诉讼程序。近年来,各基层法院为解决或者缓解案件数量与法院 情况下,方可适用缺席判决、拘传或按撤诉处理相关规定,这就变向增加了简易程序送达难度。而且,在判决书送达同时,也存在同样问题:被当庭宣判承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0481.html -了解详情
作为民事诉讼一项制度,法官认证首先应满足以下要求,才能达到其理想目标:必须体现法官中立、能动与独立地位,而且独立行使认证权,对认证结果 仍然屡见不鲜,因此,因进一步细化认证公开制度相关规定,加强条文可操作性,同时,继续改革判决书制作方式,要求法官在判决书必须详细记载对证据认定或排除之理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9060.html -了解详情
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认定不一致时,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并重新告知举证期限。(4)对简易程序案件当事人不履行有关事项,法官应告知 释明权又被称为发问权。发问和晓谕本身就肯定了法官与当事人相比在诉讼优势地位。德国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讨论方式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在诉讼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947.html -了解详情
姚律师导读: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一种,在民事诉讼依据谁主张、谁举证诉讼原则,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 支持。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离婚诉讼,收集证据尤为重要。一、法律规定感情破裂离婚证据和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95974.html -了解详情
了91年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一章既有规定,因而有法外审判监督之嫌。)。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在性质上多属司法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 诉,会不被受理;又如法国民事诉讼,法官通常采用规定当事人律师提出主张和书证期限方式,行使自己对事前程序指挥权。律师如果没有在法官规定期限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0290.html -了解详情
等程序被简化甚至被省略,成为名副其实附带。 三是附带民事诉讼举证、质证、认证流于形式。实践,附带民事部分并不严格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办。庭审,由于 大不同,主要表现在:其一,被附带民事诉讼缺乏相应独立性,在相当大程度上被刑事诉讼所包含或吸收,如在立案、审理、期限等程序上,均要遵循刑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2854.html -了解详情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主要事实方面举证责任几乎都由公诉机关承担,受害人在法庭上不须承担太多举证风险,需要证明只有相关财产损失,完成这项工作,被害人不需要有太多 》,作者:扬琳,刊于1999年《法学天地》第2期。 ⑤《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赔偿》,作者:范晓方、勇亚成,刊于2000年《法学天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0918.html -了解详情
行为,或者从本质性上说,是为了对民事诉讼权利受到侵害当事人予以法律救济,民诉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应当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这种否定性法律后果主要体现为 严重违反司法程序及拒绝裁判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并未规定国家赔偿责任。根据当时立法背景,其基本依据是民事诉讼程序及裁判错误,经人民法院纠错改判后,通过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408.html -了解详情
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结论一般以公文书形式在民事诉讼作为一方当事人证据出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 高证明力,该行政行为结论作为定案依据,除非对方当事人有充分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具体行政行为结论,而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非常重。这时对方当事人更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1209.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