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为例,行为人出于过失交通肇事后又具有故意杀人的故意,谈不上牵连犯和吸收犯成立所要求的各犯罪行为追求一个最终目的的特征;在客观上,交通肇事作为前行为,并非后行为故意杀人的必经阶段,故意杀人也非交通肇事的必然结果,因而两者之间不存在所谓吸收关系。交通肇事与故意杀人行为之间,更不存在手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81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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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发生事故而无意中离开现场,或已知肇事却故意驶离两种非此即彼的结论。[10]交通肇事逃逸人的主观心理不但是故意,且逃逸行为人还应具有逃避《道路交通安全法 ]其三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2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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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结合犯等概念所包括,则无必要认其为结果加重犯。第三,结合故意与过失两种罪过的特点,逻辑推理是否有事实依据? 从以上三点出发,笔者认为,首先可以肯定的是, 的基本犯不宜加以限制,但是我国目前《刑法》中尚无基本犯为过失犯的结果加重犯,比如,《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显然致人死亡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53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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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责任认定能否替代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确定雇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依据? 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确定本案事故是否属于交通肇事或交通事故。如果本案事故不 法院在处理本案时应予采信;如果本案事故是交通肇事或者交通事故,那么对公安机关责任认定的效力应在进一步与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相比较后做出结论。 对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76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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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发生事故而无意中离开现场”,或“已知肇事却故意驶离”两种非此即彼的结论。[10]交通肇事逃逸人的主观心理不但是故意,且逃逸行为人还应具有逃避《道路交通 其三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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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就应积极地去避免或制止可能发生的更进一步、更严重的危害结果,并应尽力去消除已造成的危害。因此,交通肇事这种过失犯罪行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作为引起 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即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而应仅构成交通肇事罪一罪。至于其逃逸行为,则只是交通肇事的加重情节。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01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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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堪。对此,我们只能转换思路,另辟蹊径。虽然就实体法层面而言,我们非常认同故意与过失本属截然不同的两种罪过形式不能将二者之差异仅仅理解为致害可能性的不同 一部分故意犯罪来说也能够成立未完成形态的犯罪。而对于绝大多数交通肇事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处理(只有前述的张某驾车撞人一类的案件可以是例外),便可有效回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80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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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堪。对此,我们只能转换思路,另辟蹊径。虽然就实体法层面而言,我们非常认同故意与过失本属截然不同的两种罪过形式不能将二者之差异仅仅理解为致害可能性的不同 一部分故意犯罪来说也能够成立未完成形态的犯罪。而对于绝大多数交通肇事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处理(只有前述的张某驾车撞人一类的案件可以是例外),便可有效回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78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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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逃逸行为而不是故意杀人行为,而且在逃逸行为和被害人死亡间必须有因果关系。交通肇事,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之一。根据我国刑法的 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824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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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合理性的,首先,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毁坏财物罪,过失毁坏财物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此规定也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其次,如肇事者承担了赔偿责任则使 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804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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