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自主自愿、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应允许受害人就两项请求权择一行使。[8]因此,不当得利与侵权责任竞合后,一种处理方式是由行为人承担侵权 出版社1998年版,第271页。 [4]关于具体论证,参见张玲:《专利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05-411页。 [5]我国有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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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无法律上原因获得利益并致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应成立不当得利。但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或者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再如,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使用其专利而 财产犯罪的成立,财产犯罪就没有成立余地了。司法工作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到,不当得利与财产犯罪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交叉关系(部分场合是特别关系);民法上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27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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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无法律上原因获得利益并致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应成立不当得利。但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或者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再如,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使用其专利而 财产犯罪的成立,财产犯罪就没有成立余地了。司法工作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到,不当得利与财产犯罪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交叉关系(部分场合是特别关系);民法上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6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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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由,但其此后丧失了该理由,依然构成不当得利。如在侵权之债中,侵权方一开始因其侵权行为而支付与对方赔偿金,但此后发现所支付赔偿金已经超过了 主张者无以确切证明侵权方的制造方法,只有由制造者就其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举证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 三、证明责任分配 基于上述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0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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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由,但其此后丧失了该理由,依然构成不当得利。如在侵权之债中,侵权方一开始因其侵权行为而支付与对方赔偿金,但此后发现所支付赔偿金已经超过了 主张者无以确切证明“侵权方”的制造方法,只有由制造者就其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举证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三、证明责任分配基于上述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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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是一方取得利益。若无人获利益,即无得利可言,更无所谓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中一方受利益是不当得利与侵权法区别的所在。德国民法第812条将此要件 受利益与受损失的因果关系,而应以“给付关系”作为不当得利责任构成与否的判断标准。德国不当得利法中,给付须具有双重目的性,行为人虽然以独立的法律行为有意识地增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63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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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值,相反,我国《物权法》中应当对添附制度作出规定。本文拟对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以及添附制度设立的必要性问题,谈一点看法。 二、添附具有不 附,添附也涉及物权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等诸多请求权,这些请求权的活用也不能通过《合同法》来解决。 这些情形也表明,以侵权责任替代添附的观点不能成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8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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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困难。对此,上文已述,不再赘言。 (4)大损害说模糊了侵权责任法、不当得利法、无因管理法适用方面的界限,人为且无益地扩大了竞合的机会 扩张侵权责任方式达八种之多的情况下,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之间的匹配关系,恐怕只能限于损害赔偿(或曰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诸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89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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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条第1款,或者我国物权法第34条或第245条的规定。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之间的匹配关系,实际上仅限于损害赔偿(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和 了意想不到的困难。对此,上文已述,不再赘言。 (4)大损害说模糊了侵权责任法、不当得利法、无因管理法适用方面的界限,人为且无益地扩大了竞合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28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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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值,相反,我国《物权法》中应当对添附制度作出规定。本文拟对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以及添附制度设立的必要性问题,谈一点看法。 二、添附具有不 附,添附也涉及物权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等诸多请求权,这些请求权的活用也不能通过《合同法》来解决。 这些情形也表明,以侵权责任替代添附的观点不能成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6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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