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预防作用,建议将单位理解为此罪的犯罪主体。 (二)借记卡诈骗行为的定性问题 近年来,由于借记卡的申请简便、携带方便等优点,借记卡被消费者广为青睐,在日常生活 ,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属于诈骗罪。 针对第一种观点,依现行刑法的规定,骗领信用卡透支使用不能认定为恶意透支,因此也不能依此认定为信用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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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类行为发生的有效机制的能力,使在技术上尚未完全成熟的目前的密码系统和信用卡系统置于刑事保护之下,可以减少生产者和企业家的压力,使他们得以发展和装备更 透支的期限,更谈不上超过规定期限透支问题。对这种情况,发卡行随时都可以要求行为人偿还透支款项,有关信用卡章程也明确了这一点。有的论者将超过规定期限透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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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牵连犯的处断原则处理。 四、认定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应注意的问题 (一)骗领信用卡透支诈骗与恶意透支犯罪。骗取信用卡,是指行为人在办理信用卡申领 使行为人内在的主观恶意获得可靠的、不容置疑的证明。这一规定,对于防止大多数善意透支者不致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具有积极意义,但不足之处是有些明显的恶意透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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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司法机关便可随意放走案犯呢?[8]还有人认为,规定这一要件,存在如下问题:其一,在实践中,发卡银行是否催收难以认定,持卡人往往以各种理由否认银行曾经 银行催收没有归还,或者超过3个月以后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认为对骗领信用卡透支行为应以诈骗罪处理的学者认为,骗领信用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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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3)刑事立法应具有协调性,与其性质类似的信用证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而信用卡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在立法上明显不协调。 为此,我们建议,刑法在修订时 骗领人。恶意骗领人以犯罪为目的当然谈不上透支问题,故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善意的骗领人如果按照信用卡业务管理规定行事,则不具有刑法上的评价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7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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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推定型事由的纰漏之前,从论证逻辑的角度,笔者首先明确一下有关信用卡透支的基本概念。信用卡是一种银行定位于个人日常消费的信贷产品,与银行其他信贷业务相比 人的非法行为,发卡行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如有的学者指出:银行卡违法犯罪问题的日益严峻,在很大程度上与银行片面追求发卡量、追求银行卡业务效益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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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在犯罪主体中存在以下问题: 1、单位能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对此学界存有分歧。否定说认为, 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进行透支的,不能认定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善意透支指持卡人完全遵循信用卡章程和发卡约定,在约定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9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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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人”。“恶意骗领人”以犯罪为目的当然谈不上透支问题,故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善意的骗领人”如果按照信用卡业务管理规定行事,则不具有刑法上的 ,并非评价重点。定为盗窃罪无法反映行为人取得财产的冒用行为特征。(2)盗窃信用卡以后的使用行为不是“事后不可罚行为”。所谓“事后不可罚行为”是指在侵犯同一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1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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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人”。“恶意骗领人”以犯罪为目的当然谈不上透支问题,故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善意的骗领人”如果按照信用卡业务管理规定行事,则不具有刑法上的 ,并非评价重点。定为盗窃罪无法反映行为人取得财产的冒用行为特征。(2)盗窃信用卡以后的使用行为不是“事后不可罚行为”。所谓“事后不可罚行为”是指在侵犯同一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7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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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的期限,更谈不上超过规定期限透支问题。对这种情况,发卡行随时都可以要求行为人偿还透支款项,有关信用卡章程也明确了这一点。有的论者将“超过规定期限透支 的,则不能认定为犯罪;但是如果催收不还,并不必然意味着行为人构成恶意透支犯罪。在这里,“催收不还”只是认定行为人主观“非法占有目的”的征表,就是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7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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