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杀人罪。如果甲在聚众斗殴中将乙打伤,事后不予救助,眼看着乙死亡。对甲应当径直以故意杀人罪的作为犯(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定罪,无需考虑事后不作为的问题 为法律规范所不许,仍然要引起作为义务。但是,完全撇开行为自身的法律性质,独立地对结果进行合法或违法判断,从方法论上是否可行不无疑问。正当防卫行为造成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797.html -
了解详情
安全事故罪,不再成立交通肇事罪。 对于单位能否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有学者认为,根据现有法律关于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规定(不考虑主体要件),单位完全能成为交通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我国刑法第133条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与故意杀人罪的最高法定刑死刑相去甚远。因此,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482.html -
了解详情
类型的特别关系,还必须联系刑法总则关于中止犯的规定才能确定。例如,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是包容关系,前者包含了后者,但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法条是特别法条(其构成要件 个条件,而不主张无限制地适用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例外规定。所以,认为笔者将这一例外性的法律规定不受约束地扩展适用至其他条文,是难以被人接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445.html -
了解详情
必须在构成要件要素之外寻找有助于违法性判断的要素;或者凭借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或者通过特殊的违法要素,或通过被遗漏的构成要件要素,来帮助判断行为违法性 情况下成为刑法中的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作为义务,不能不说是一个很难做出判断的问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再次,关于契约或法律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 契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2902.html -
了解详情
警或协警不属于正式在编的人民警察, 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也从未明确授予协助警务的人员具有人民警察那样的执法权。其二, 如果不从袭警 造成的结果应以致被害人轻伤为其上限。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结果的, 则属于袭警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竞合, 按照择一重处断的原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649.html -
了解详情
警或协警不属于正式在编的人民警察, 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也从未明确授予协助警务的人员具有人民警察那样的执法权。其二, 如果不从袭警 造成的结果应以致被害人轻伤为其上限。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结果的, 则属于袭警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竞合, 按照择一重处断的原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454.html -
了解详情
,并不影响犯罪成立。因此,我国刑法分则条文并未规定这类犯罪的结果。如刑法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只是描述了客观行为而没有规定死亡结果。如果说刑法 严格区分了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事实。固然,犯罪构成是法律所规定的抽象行为的类型,犯罪构成事实是具体的行为事实,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但是,构成要件,是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4383.html -
了解详情
特征。又如,在《刑法》分则里,有的教材称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另一教材称故意杀人罪的构成特征,甚至在标题写 故意杀人罪的特征,而在论述部分写故意杀人罪的 程度达到犯罪时,应将其归类于犯罪,反之,如果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该行为又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就应将其归类到一般违法行为。危害性的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0722.html -
了解详情
人民法院在复核中认为对被告人罗登祥在抢劫过程中杀人致人死亡的行为定故意杀人罪不准确,撤销了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部分。 对于被告人罗登祥在监舍挖洞潜逃未逞之行为 第1卷)的译者序中这样写到,刑法的本身的性质,要求刑法学应当是最精确的法律科学。关于这一点,现在恐怕不会再有疑义了,因为人们已经认识到,含糊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430.html -
了解详情
的努力,法律终于与道德保持了距离。近代刑法经过上百年的努力所确立的法律与道德严格区分的原则,在行为无价值之下,岂不是要毁于一旦吗?可见,行为无价值论的观点 不法侵害人碎尸万段,甚至一锅煮了,也顶多就是侮辱尸体的问题,绝难成立故意杀人罪,因为缺乏故意杀人罪的结果无价值。强调行为规范违反,必然是以一般人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532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