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将许霆案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08年2月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许霆案。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许霆 霆无期徒刑的处罚,是由其法律根据的,理由如下: 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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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的。此问题超出了本文论域,不再赘述。 二、《刑法》第13条的司法解读与逻辑重述 罪刑法定主义的首要价值目标是实现人权保障,亦即保障公民对自己行为在 到一千元的财物,并非但书所言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因为这种行为连刑事违法性都没有(当然假定其不属于多次盗窃),在形式评判中就会排除其犯罪性,无需但书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7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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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的。此问题超出了本文论域,不再赘述。 二、《刑法》第13条的司法解读与逻辑重述 罪刑法定主义的首要价值目标是实现人权保障,亦即保障公民对自己行为在 到一千元的财物,并非但书所言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因为这种行为连刑事违法性都没有(当然假定其不属于多次盗窃),在形式评判中就会排除其犯罪性,无需但书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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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的立法边界 根据1997年《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行为人采取自以为不被被害人知道的方法取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1]首先,行为 的基本安全,该法还将多次盗窃同时确立为定罪标准,确保惯窃行为入罪。 但是如果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相关规定,盗窃罪得重新定义。而且修正案增加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95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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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立法边界 根据1997年《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行为人采取自以为不被被害人知道的方法取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⑴首先,行为加 的基本安全,该法还将多次盗窃同时确立为定罪标准,确保惯窃行为入罪。 但是如果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相关规定,盗窃罪得重新定义。而且修正案增加携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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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为体现罪刑相适应,刑法第264条以四个层次的法定刑幅度对应特定的事实: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内的基本情况,以相对确定刑种或刑度的适用,此外,他还须通过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根据自己对犯罪事实及行为人因素的重新评判,及时调整原有意见,在其最终陈述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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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成立盗窃罪。而根据 ,伪造、倒卖计划供应票证罪自然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必要。由反革命罪到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更名,对投机倒把行为的重新认识和评价,无不是立法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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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主客观相一致原则。[32]此类批评意见其实是对客观的超过要素的概念进行直观解读的结果。如果该理论的作者坦率承认双重罪过现象,径直要求对相关要素须具有过失 要素的做法提供依据。 我国刑法规定,一些犯罪以数额较大或多次作为犯罪成立的客观条件。比如,只有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才构成犯罪。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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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观点过于绝对。虽然刑法中大多数罪名中的情节加重犯以构成基本犯为前提,例如盗窃罪,成立加重盗窃罪,以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为前提。但是对于少数 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任何人肇事后逃逸,都可能构成肇事逃逸和逃逸致死。 关于逃逸致死的主观罪过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通说认为,就致人死亡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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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与肯定论者并不相同,而是源于法条竞合理论的反思,源于对遮掩理论研究的罪名本质的反思,源于对单位犯罪本质的重新解读。 二、理论反思之一:法条竞合的 层面上看,避免通过逐个增添类似单位盗窃的司法解释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从立法层面上看,避免以逐个罪名增设单位犯罪的刑法修正案的方法,来为每个具体罪名增设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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