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检察机关不得依职权提起抗诉(裁判涉及公共利益、有违善良风俗的除外);4、终审裁判无明显不当、不存在枉法裁判、无提起抗诉之必要的,不得提起抗诉。 有待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参考文献: 章武生.再审程序若干问题研究[J].法学评论,载1995年第二期。 李浩《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研究》,载《中国法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741.html -
了解详情
人民法院。具体包括享有审判监督权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2 )符合再审申请条件的当事人;(3 )享有法律监督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2 不科学的。 2 、再审无次数限制,使再审无终审,违反了程序的安定性与裁判力的既判力。 程序的安定是指民事诉讼应依法定的时间先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779.html -
了解详情
级,加上审判组织的不确定性,因此,审级及审判组织不定就成为民事审判监督中一种奇怪现象,终审不终成为了一种事实。 (六)审判监督程序赋予人民检察院 另一方当事人,造成当事人在举证责任问题上的不平等,同样不符合民事诉讼对等原则。 确立举证有时限原则后,将如何认定再审时当事人举出的新证据﹖笔者认为,再审程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146.html -
了解详情
效力一词,似乎不应有异议,这里所指的就是法院作出的终局判决和裁定。对终审裁判来说,当事人已不可能通过通常的司法救济方法而只能通过某些特殊程序对其瑕疵 我国,亦是个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分析的问题。 (一)对生效判决的再审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生效判决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依照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以及特别程序作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940.html -
了解详情
通过补充判决的方式进行救济的情况下,这种对裁判遗漏通过再审程序进行救济的方法,存在诸多弊端,且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有关制度相悖。理由如下: 第一,严重降低诉讼 在原审程序中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主义的具体体现。 第五,违背了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审级制度。它表明两个审级的法院各自作出的裁决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766.html -
了解详情
诉讼法对再审制度功能和目的的定位分不开的。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析,再审制度的功能和目的在于纠错,民事诉讼法典第177条两款中均出现了确有错误的表述 法院进行,难免会受到法院内外方方面面的干扰,法院内部的干扰和阻力更甚于外部;研究有些终审裁判时,院领导已参加过讨论,发表了意见,故应正视原终审裁判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4633.html -
了解详情
一段时间以来,法学理论界包括司法实务界常常出现关于设立民事一审终审诉讼制度的呼声,相关的立法建议和学术文章也频频见诸报端。笔者作为一名立案法官,在学习了这方 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当事人并不会因为不能上诉而就此息诉服判,他们必然会寻求再审程序而申诉不止。那么再取消申诉制度行不行?显然不行,惟一的司法救济途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7186.html -
了解详情
诉讼法对再审制度功能和目的的定位分不开的。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析,再审制度的功能和目的在于纠错,民事诉讼法典第177条两款中均出现了确有错误的表述 法院进行,难免会受到法院内外方方面面的干扰,法院内部的干扰和阻力更甚于外部;研究有些终审裁判时,院领导已参加过讨论,发表了意见,故应正视原终审裁判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2571.html -
了解详情
巨大浪费,大量增加人民法院的工作量,加剧了法官与审判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终审裁判的既判力始终处于效力未定的状态,对司法权威产生极大冲击。 其它诸如再审 裁判的公正、公平的司法理念理由是:法院依职权决定民事再审违背了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因为法官在诉讼中的中立裁判角色决定其在启动程序方面只能是消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0318.html -
了解详情
,检察机关不得依职权提起抗诉(裁判涉及公共利益、有违善良风俗的除外);4、终审裁判无明显不当、不存在枉法裁判、无提起抗诉之必要的,不得提起抗诉 两课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章武生.再审程序若干问题研究[J].法学评论,载1995年第二期。 李浩《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研究》,载《中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7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