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结合。本文前述第二个双方法律行为,也解为让与之合意。 在观念交付中,只有简易交付是单纯地消灭了占有媒介关系,占有改定创设了占有媒介关系、指示 成立了本约(买卖合同),同时还实现了本约的简易交付,简易交付实现了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物权变动形式主义的表现。注释: [1]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384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4677.html -
了解详情
发生的财产转移,不应拘泥于这些人之间的财产价值转移的法律形式以及归属于相关主体的权利性质(如所有权的归属),而只要社会观念承认甲的损失导致了乙的受益, 亦互为充分必要条件。如甲基于无效的买卖合同向乙交付标的物,完成所有权的转移,交付行为系甲受损及乙受益的充分必要条件,依形式逻辑的迁移律,A为B的充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81116.html -
了解详情
,是权利人基于物权等基础性权利主张有关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进而请求返还的权能。对于取回权的性质,理论上常见的误解是认为其是所有权的权能,其他权利通常不足以成为主张 关联或日常观念对交易过程的(未必准确的)感性认识,而对于法律上具体应如何处置并不能够提供充分的参照。例如,在买卖关系中,在货物被出卖人交付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5277.html -
了解详情
不是法律行为,因此不能采纳行政法律行为这样似是而非的观念。 对法律行为这个概念的正确理解有个翻译的问题。法律行为一词,在德文中本身是Rechtsgeschaeft, 上都是这样),因此,为了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外,还必须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行为,除一般的交付之外,还应该有不动产登记或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446.html -
了解详情
财物的所有权并没有得到最后确认,其法律性质处于一种暂时的待定状态。因此,并不需要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来确认财产所有权归宿。 其二、侦查中查扣财物中大多数具有证据性质, 权利,而只能向犯罪分子主张赔偿权利。如产权未变更,或产权虽变更但对价未交付,则应当说此不动产还未为第三人所占有,则不适用善意取得,受害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9816.html -
了解详情
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方式。7此种规定有欠妥当,因为观念交付的方式可以适用于动产所有权的转让,但不应当适用于动产质权的设立。因而对动产所有权的 物权法的规则做出判断。还需强调,由于设立他物权的合同具体体现为一方处分财产、另一方享受利益的法律效果,它将导致所有权的某些权能的让渡,因此设定他物权的合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942.html -
了解详情
具备合格的主体签名,表明转让某件所有权的意思,以及将deed 交给受让人。当然,在这里,将deed 本身交给受让人,只是交付行为的证据。法官在一个案例中写道,在所有 论丛》18卷,15页。 74杨玉熹:《形式主义与现实主义对物权行为理论的一个观念的检讨》,《法商研究》97年第5期。 75 E博登海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805.html -
了解详情
。这种情况不仅在一般民事生活中常见, 而且也可能发生在信托等关系中。在近现代民法的发展过程中,物权人的观念发生变化,物权在表现形态上从权利人对物的实体进行 链条也受到破坏。〔13〕在英美法中,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不同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一般是在出卖人交付转让书(deeds)或者进行不动产转让登记后,买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4189.html -
了解详情
有了结合。本文前述第二个双方法律行为,也解为让与之合意。 在观念交付中,只有简易交付是单纯地消灭了占有媒介关系,占有改定创设了占有媒介关系、指示交付在 成立了本约(买卖合同),同时还实现了本约的简易交付,简易交付实现了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物权变动形式主义的表现。 【作者简介】 隋彭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1676.html -
了解详情
受让人双方仅达成了转让标的物的合意而尚未办竣登记或尚未交付,则只产生债的关系,不能发生善意取得,亦不能对抗财产所有权人,权利人得及时阻止其交易、 ,我们认为目前应持否定态度[6]。其二,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中的交付,是否限于现实交付?观念交付的方式能否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 对此,理论上和立法上也有不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295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