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在法律适用上非常不确定,对第三人的保护也是不彻底的。 可以说,无论是善意取得制度,还是不动产登记的“相对公信力”制度,对第三人利益保护的设计 物权法律规范没有体现物权区分原则,比如,我国担保法第41条就规定,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司法实践也没有坚持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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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也予以关怀。我国目前仍未建立起完整的善意取得制度,此与占有制度的欠缺密切相关。第三,有关先占、占有物的使用收益,占有人 与回复请求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动产分设规定。如我国台湾民法第960条第2项规定:占有物被侵 夺者,如系不动产,占有人得于侵夺后,即时排除加害人而取回之,如系动产占有人得就地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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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之规定,抵押财产的买卖人。 根据《担保法》41条、42条规定可以 对于抵押权的效力分三种情形:1、对于不动产抵押,登记是强制性的且为抵押权之生效要件上,即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采用登记要件主义。2、对于动产浮动抵押,登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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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物权法是上位法;尽管物权法与海商法、民用航空法都规定有船舶、航空器抵押权,但后两者为特别法。单就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与物权法第四编比较而言, 、以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体现出对交易安全的保障。 笔者认为,尽管区分原则的规定带有比较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但仍不失为我国物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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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有了本质改进。比如担保法对于抵押权设立,规定的是不登记合同不生效;对于质权的规定是不交付占有合同不生效。这些都按照区分原则 登记制度之后,任何人不得提出不知不动产登记的善意抗辩,丙在购买此房屋时没有注意到该案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状况,而只是依据合同与公证取得房屋,因此其行为不符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93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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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物权法是上位法;尽管物权法与海商法、民用航空法都规定有船舶、航空器抵押权,但后两者为特别法。单就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与物权法第四编比较而言, 、以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体现出对交易安全的保障。 笔者认为,尽管区分原则的规定带有比较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但仍不失为我国物权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55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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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上的其他权利(如质权)归于消灭,而不动产上的其他权利(如抵押权)则因其物所有权的扩张而及于整个合成物之上。二、衡平论-当事人间的请求权不动产 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通常来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基于不同的意旨,法律将不当得利请求权赋予了不动产附合而使善意取得制度阻却违法。2、关于受有利益不动产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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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赞同。因为让与担保在设立方式、担保功能、担保价值、效力方面都与不动产抵押权、动产抵押权和权利质权有较大重合,有关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完善抵押权 ”平起平坐,而放置在“担保物权”之后。除此之外它又在“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这一章中规定了动产和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笔者觉得这种体系安排具有可取之处。但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6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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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对于抵押权的效力分3种情形:(1)、对于不动产抵押,登记是强制性的,且为抵押权的生效要件,即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采登记要件主义;(2)、对于动产浮动抵押, 此时乙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请求法院确认该买卖无效;B、丙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将其中应当支付给甲的1000直接提前代为清偿给乙或提存,或在甲、乙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8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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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担保呢?这是因为典物一般为登记不动产物权,且登记在出典人名下,因此一般不存在由于典权人的处分而导致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风险。而典价交付后就成为出典人 为自助出卖,也不宜给出典人以宽限期。出典人到期不返还典价,留置权人应当与抵押权人一样即有权请求法院进行变价。出典人当然可以与典权人协商,请求给予宽展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41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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