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自己及他人的过失是造成伤害的共同原因,不必对其他共同者所造成的伤害结果负责任,不问被害者是否有共同过失,其行为人仍应各自负责。在战后,日本主要也是 犯的情形下,除符合作为犯情形下过失共同正犯成立的要件外,另外还应该要求过失的行为人共同居于支配性的保证人地位。也就是说,除了要求具备共同行为人整体关系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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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之人,在本案事实真伪不明时,就应该做有利于公正理念和高尚社会价值取向的诉讼追求,不适用事实推定裁判,而是适用证明责任裁判,虽然如此判案可能放过真正的侵权人彭 的生活常识,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会把拾到的金钱拿了一半,把剩下的一半送回去吗?如果占有一部分后再把剩余的部分送回去,那岂不是自我暴露吗?既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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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刑就是死刑,难道要让起辅助次要的作用的C承担死刑这种最为严厉的法律后果吗?我想任何刑事法官根据该类案件的事实都很难作出判处C死刑的判决(因为如果 刑事责任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当然应在构成犯罪后才能论及,而刑事责任能力更应该在确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之后才能论及。然而,所有的刑法教课书却在讨论犯罪主体的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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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真正的目的,所以这种补偿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如此看来,生命既无价值,又无法赔偿,那么死人就应该吃哑巴亏吗?这又让全社会如何看待生命?生命岂不是会沦为粪土吗?显然不是。死人当然不会吃哑巴亏,生命因其性质特殊无法挽回,但这不代表侵权人不用负责任,我建议应当用刑事惩罚来惩罚侵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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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权利者,负因此而产生损害的赔偿责任。日本学界认为,所谓侵权行为,就是当某人违法侵害他人的权利或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使加害者负担应该赔偿受害者损害的 的合法权益,而立法方式更为简洁。 [19] 但事实情况真是如此吗?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 (三)侵权责任承担情形下之困境 两种做法相比,我们认为,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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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在此处正是人合性经济价值的体现。人合性既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效率有助益,那么它的经济价值就应该被肯定和发现。 四,优先购买权在股权拍卖中的具体行使 没有效力,应当停止拍卖。所以,非股东竞买人不能得到股权。但股东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吗?显然也不行,因为同等的价格条件是52万,但他只愿意支付50万。这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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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哪一个方面被赋予这种平等。近代平等概念的这个形式,难道犯了甚么逻辑错误吗?美国《独立宣言》说“人生而平等”,却没有指明在甚么方面平等,难道是不可能 有道理的──例如属于当事人需要负责任的,故必须接受该一差异所产生的不平等。换言之,从平等的角度来看,特定的差异或者应该忽视、或者应该消弭、或者根本不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2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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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害怕尸检结果揭露其违法事实?难道我们不能由此推定其有违法行为吗?”在他看来,“这个事实推定的盖然性似乎远远超出50%,甚至可以达到80~ 真相”,也不局限于个案中当事人的利益权衡,而更多关注当事人应该有的行为规则,期待通过确立合理的举证责任规则去塑造人们未来的行为。一句话,它与其说是“向后看”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8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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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害怕尸检结果揭露其违法事实?难道我们不能由此推定其有违法行为吗?”在他看来,“这个事实推定的盖然性似乎远远超出50%,甚至可以达到80~ 真相”,也不局限于个案中当事人的利益权衡,而更多关注当事人应该有的行为规则,期待通过确立合理的举证责任规则去塑造人们未来的行为。一句话,它与其说是“向后看”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8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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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格局,将合伙组织等非法人团体确定为不同于自然人和法人之外的第三民商事主体,应该是一种最佳选择,但是这种所谓的第三民商事主体在内涵上到底与法人有什么 ?难道仅仅是人为规定的前者的设立者(成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的设立者(成员)承担有限责任吗?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我们是否确实有必要再坚持法人人格制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0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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