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3728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和约束下正确而有序地进行。[1]有关证据规则是证据规则中必要组成部分。2002年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称《民诉证据规则 提出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规定,当事人提出再审程序中新证据时间也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超过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266.html -了解详情
实质提出意见,以及实施法律所规定其他诉讼行为。 当然,有关民事检察监督问题还多,一些不明确程序、制度诸如:民事抗诉具体操作;对追究法官违法行为 ,改革审级制度(即有原则意义案件和重大案件实行三审终审),严格控制再审程序发动,提高法官素质应成为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一个主要方向。 需要指出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699.html -了解详情
权问题,应在立法中确立异议驳回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督促程序规定中无异议驳回制度,故债务人提出异议,无须审查其理由是否成立,即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支付令申请;申请期限可确定为从收到或得知支付令内容后二年内(参照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期限);人民法院收到撤销支付令之申请后,应决定是否进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788.html -了解详情
本身锻炼都是一种损失。 5、从民事诉讼审理对象看两审终审制之不足。根据民诉法规定,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也就是说,第二 公正性,基于此,笔者认为:在重构审级制度同时,应规范再审程序,严格控制再审程序发动。具体地说,除非当事人提出确实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裁判,并经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368.html -了解详情
作出判定。但是,通过对近年来中国法律年鉴中有关统计资料分析,我们不难对中国民事诉讼运行现状,乃至诉讼公正与效率实现程度窥见一斑。1996年,全国法院共 与简易程序界限不清与混用,严重制约一审程序功能发挥。从现行立法来看,尽管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规定设有专章,但仅有5个条文,内容粗疏。加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227.html -了解详情
判力理论从来就占有十分重要地位,有关既判力学说一直被认为是诉讼法基础理论之一。[65]从既判力与其他民事诉讼理论关系来看,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 方面,在法律规定及其解释上,各国一般都严格地予以限定,以缩小通过发动再审来对确定判决既判力提起挑战范围。就我国民事诉讼法而言,再审程序适用几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9086.html -了解详情
问题,但大多学者将研究热点集中于再审事由以及再审程序改造与重构,而作者则认为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现代民事诉讼再审制度,必须转变研究思路 ;如果当事人认为该具有终局效力判决存在缺陷,则可以通过再审申请或者再审之诉请求有关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我国再审程序发动则完全不同,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8677.html -了解详情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一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启动都做了相应限制性规定,只有符合起诉条件和提起再审条件 做审查,不仅要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进行审查,甚至还需要重新质证、认证,上诉审查也是上诉程序一部分,因此上诉审查应采用合议庭这个审判组织作为保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501.html -了解详情
很难作到公正。 第三,从民事诉讼审理对象来看两审终审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因此, 程序相衔接,即针对一审终审案件再审再审程序启动应相对更为容易。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可以因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而提起,也可以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748.html -了解详情
程序。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诉讼法律制度,与前苏联一脉相承,前苏联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均有不同程度体现。关于启动民事再审程序主体规定也 使发起再审之权利经特定时效之后,绝对地丧失,从而限定再审程序无限期发起之可能。有关不能发起再审之时效期间规定较长,一般为5年, 且皆以裁判生效之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943.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