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连续犯的概念应运而生。[7](p421)自从出现了连续犯的概念,有关争论就没有停止过,而新近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似乎表明,批评的意见略占上风。如有德国学者就 不能等同,那种一概把未成年人排除在多次犯罪之外的做法也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犯罪的预备、未遂等未完成形态,即修正的犯罪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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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犯罪却不能成为前条条件的说法与理不通。故我们认为上述案例中李某在犯罪预备过程中被公安人员发现,遂以持刀、语言威胁等方式抗拒抓捕,已构成转化型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财产型犯罪,存在既未遂的犯罪形态。转化型抢劫罪作为抢劫罪的一种,也不例外地存在未遂问题。对于转化型抢劫罪如何才是未遂,应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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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总体上,应当以并合主义作为犯罪未遂认定和处罚中所应坚持的基本立场。在着手认定标准和犯罪未遂处罚依据的确定上,应坚持以形式的客观说为主 是立法者另有其他意图?片面、孤立地观察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条文,似乎难以回答这些问题。法律条文只有当它处于与它有关的所有条文的整体之中才显出其真正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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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个重要法定情节。当前,理论界因对走私行为的专业性认识不足导致对走私罪的既未遂问题研究涉及不多,司法界又因过于强调打击而显得思辨理性不足,所以走私犯罪既 的,可以认定为走私犯罪预备。⑷ 走私犯罪到底是结果犯或行为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众所周知,走私犯罪是典型的行政犯,准确地判断和客观地揭示走私犯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9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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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犯罪却不能成为前条条件的说法与理不通。故我们认为上述案例中李某在犯罪预备过程中被公安人员发现,遂以持刀、语言威胁等方式抗拒抓捕,已构成转化型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财产型犯罪,存在既未遂的犯罪形态。转化型抢劫罪作为抢劫罪的一种,也不例外地存在未遂问题。对于转化型抢劫罪如何才是未遂,应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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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毒品而抢劫其他不法分子的毒品而又没有抢劫到手的, 可按贩卖、走私毒品罪的犯罪预备处理; 抢劫到手且数量较大的, 可按走私、贩卖毒品罪的预备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结果, 也没有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 究竟是按犯罪未遂处理还是按犯罪既遂处理。 笔者认为上述第一种观点是可取的, 而第二种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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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犯罪实行之后发生的行为状态,犯罪未遂是在实行阶段或实行之后发生的行为状态,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或实行之后危害结果发生之前发生的行为状态[ 的法定刑进行处理;对于其他未规定为阴谋犯的犯罪,应按照该种犯罪的预备,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和刑法总则第22 条的规定予以处理[11] (第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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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个重要法定情节。当前,理论界因对走私行为的专业性认识不足导致对走私罪的既未遂问题研究涉及不多,司法界又因过于强调打击而显得思辨理性不足,所以走私犯罪既 的,可以认定为走私犯罪预备。⑷走私犯罪到底是结果犯或行为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众所周知,走私犯罪是典型的行政犯,准确地判断和客观地揭示走私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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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态度。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囿于法律之规定,理论界对此问题的讨论很少,一般以肯定态度的认可它。 犯罪所做的准备,是有区别的,犯罪和犯罪预备各自构成一个完整的、互相独立的行为状态,它们并不互为依赖而是各自有自己的未遂、中止的意识过程。作为追究个体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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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犯罪却不能成为前条条件的说法与理不通。故我们认为上述案例中李某在犯罪预备过程中被公安人员发现,遂以持刀、语言威胁等方式抗拒抓捕,已构成转化型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财产型犯罪,存在既未遂的犯罪形态。转化型抢劫罪作为抢劫罪的一种,也不例外地存在未遂问题。对于转化型抢劫罪如何才是未遂,应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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