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相对独立性意味着,除了执行国家法令之外,在乡村的局部范围里,它们往往有在长期实践中被承认(默认)的相当部分立法及司法权力。这些权力未必代表国家,但却 通常体现在下列内容上:土地的买卖权,作为合同的法人一方参与土地交易;土地的调整权-根据人口和承包关系的变更,调整村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转、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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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转租权和转让权,是承租人无须出租人同意即可行使之权利,也是承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无须对方设定即可享有之权利。它们由法律直接规定,对标的物的作用不 保持农村经济秩序长期稳定,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制定中国物权法应将农地使用权规定为一种用益物权,以用益物权关系取代承包合同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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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和脱离物两类。委托物指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如借用物、租赁物、保管物。脱离物指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之物,包括遗失物、遗忘 ,这是导致农户的短期行为,不愿作长期的投入以及合同期限将满时进行破坏性经营的根源,严重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其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须经发包方同意,不利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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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独立性”意味着,除了执行国家法令之外,在乡村的局部范围里,它们往往有在长期实践中被承认(默认)的相当部分“立法”及“司法”权力。这些权力未必代表国家, 体现在下列内容上:土地的买卖权,作为“合同”的法人一方参与土地交易;土地的调整权-根据人口和承包关系的变更,调整村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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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了具有用益物权制度性质的法律制度。以《民法通则》为例, 我国有了土地使用权、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与所有权有关的用益财产权类别, 《土地 中继承发展, 顺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居住权, 即设定于他人房屋上的、供特定人长期或永久居住的权利。在罗马法上, 居住权属于人役权的一种。人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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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第十六条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 的解释》第 66条关于“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的规定,银行有权根据已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拍卖亲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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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批准后通过签订合同取得场地使用权。可见,此类用地性质实际上是向政府租赁土地,故其实体权利内容与前述第二种用地权利类似,此时的土地使用权除场地使用权 这是构成公司解散条件的主要法理根据。 公司僵局严重的态势包括,某股东一人长期把控公司,而其他股东完全无法参与公司的任何决策和经营性活动,导致公司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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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不足和节约交易成本而作的示范,并不具备物权法规范的强行性性格,因而不存在合同债权法定的问题。 而在物权法,其法律规范的性质多为强制性规范,不允许 ,形成了一定的体系。关于我国物权的种类,比较一致的看法为: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物权,至于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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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的,由此产生的后果也相当不同。可以肯定的是,基于租赁而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尽管具有占有林地并进行使用和收益的效用,但这种效用蕴涵在租赁合同之中,权利人由此取得的使用、收益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应适用《合同法》等债权性法律规范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管理的公法性规范,而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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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最大的利用。最后,典权制度具有担保抵押,不动产质,银行贷款,租赁,买回合同,买卖等制度所不可取代之处[2].由此可见,典权制度是促进资金融通,优化 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法作为其组成部分,意思自治原则在其中亦应有所体现,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是否同时出典应由当事人自己定夺。 诚然如反对者所云,回赎权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9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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