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规定一审终审(如德国民诉法对未达1200马克的小额诉讼就实行一审终审)。日本新民诉法规定,对小额诉讼的判决禁止上诉,如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二周不 级,而且第二审仅限于法律审而非事实审,在审理的范围上是大大受到限制了。我国的两审终审制在审级制度上本不同于三审终审制国家,未来对小额案件的审理如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156.html -
了解详情
的价值理念。如何设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并不是文中讨论的重点,对此不多添笔墨加以评论,仅就目前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状况而言,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 “这样的处理,既可以避免因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作出裁判而造成事实上的一审终审,致使当事人的上诉权被无形取消,又可以防止因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而导致原审原告最初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55602.html -
了解详情
条件限制下运行。检察机关虽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在民事诉讼的制度框架内必须受制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由于既判力理论使然, 都需要认真地进行反思并着手解决。 三、我国民事抗诉机制的完善 根据法律监督的宪法思想以及民事诉讼自身的特征,笔者认为我国民事抗诉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9958.html -
了解详情
民事执行程序中采取如下措施来遏制恶意讨债行为: (1)实行债权凭证制度,就是由人民法院给债权人制定债权凭证,从而为执行提供依据。制定债权凭证,对于被执行人确无 ,我认为,当前我国必须加紧修改民事诉讼法,改革再审程序,实行有限的三审终审制。这个做法的主要构想是:一是改变现有的两审终审为三审终审,二是对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325.html -
了解详情
本身来说,我国的监督机制还是相当完备的。但是,法院自身的监督和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监督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确实令人怀疑。首先.依据法的分类理论,民事诉讼属于私法的 ,解决目前存在的终审不终的问题,在法律上可以做出如下规定: (一) 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未行使上诉权的不得申请再审。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设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124.html -
了解详情
不可能等到受理后再来解决。其次,案件的影响范围,同样是相当不确定的标准。对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一般解释为案件自身复杂,涉及面广, 异议的上诉权。 二、我国级别管辖制度的完善 1、调整级别管辖的立法体系,严格限制初审法院的范围。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三审终审(其实多数案件二审即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1781.html -
了解详情
展开。因而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是司法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 我国的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承袭苏联民事诉讼制度建立的。尽管199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对再审程序的 证据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和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都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均应按生效的判决执行。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的一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1499.html -
了解详情
个例子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曾经遇到过一篇博士论文,该论文研究了中国民事诉讼实践中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和中国本土自生自发的私了 这种法律被大规模地规避和搁置,潜规则大行其道的情况却是比较罕见的,值得学者认真研究。比如,我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都规定了两审终审制度,第二审不仅具有救济的功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2313.html -
了解详情
寻求解决。两公司遂起商标转让合同及权属纠纷。本案经陕西榆林中院和陕西高院两审终审,羊老大系列商标全部被判归榆林公司所有。北京羊老大申请再审,在双方 诉讼。但这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陕西的两审法院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来审查国家商标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显然超出了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违反了商标法设置的行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3591.html -
了解详情
的直接原因。 第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客观上为滥用司法资源行为提供了安全保障,促使某些当事人滥用民事诉讼权利。在现有法律制度下,滥用民事诉讼权利均以合法形式 供当事人和法官遵循。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过于随意,两审无法终审,一些不该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而进入再审,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主体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724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