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竞合的实质是法规单一,在数个被疑似该当的构成要件中,最终只有一个被适用,其他的根本没有适用问题。[34] 另外还有一项对全部评价说提出的质疑是, 不同的结论。以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关系为例,甲以爆炸的手段故意杀人,不仅将犯罪对象乙炸死,还炸死炸伤周围很多人。关于此种案件如何认定,有学者就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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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并不意味着仅仅根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认定绑架罪。换言之,绑架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或者以实力支配他人 但同时至少还包含一个进一步的特别特征(要素)使之与乙法条相区别。[46]其中的甲法条是特别法条,乙法条是普通法条。故意杀人罪的成立条件不仅包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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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可以认定为诈骗罪,可以说纯粹是法律实用主义的解释立场,恰恰丧失了立法的特殊目的,在实质上与罪刑法定原则背道而驰。 当然,与不得以内涵空泛的构成要件评价 的情况下,坐现场而观其毙、放任被害人死亡,同样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而且,这样的故意杀人罪甚至情节更为恶劣。另外需要指出,就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肇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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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场合,所有的杀手都是故意杀人罪的共同正犯。(63)在前述事例中,当然不能依据所谓因果关系不清而对所有杀手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那么,如果是 绑架罪已经实施完毕之后,后行为人已经不可能再参加绑架行为,而后行为人与前行为人一起实施的勒索财物的行为并不属于绑架罪的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故乙不应与甲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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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而言,违法性所具有的根据分则条文限定处罚范围的构成要件指导机能也可能丧失。需要承认,如果对于误把他人的手表以为是自己的而拿走的行为认定为窃取,从而肯定构成 B的行为客观上是杀人,具有违法性,A仅成立教唆杀人,B是故意杀人罪的正犯。但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由于B最终至多以过失犯罪处罚,那么,针对C的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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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审法院经依法重新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志才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系因婚恋纠纷引发,王 版,第160-161页。 [8]参见陈兴良:《被害人有过错的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量研究从被害与加害的关系切入》,《当代法学》2004年第2期;阴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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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甲完全具备故意杀人罪的责任要素,而乙是没有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责任是个别的)。 例11:16周岁的甲与13周岁的乙 的限制的正犯概念,正犯原则上限于分则的构成要件所规定的行为。(41)既然如此,就可能单独认定正犯。亦即,不管教唆者、帮助者是否成立共犯,司法机关完全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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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的人身伤害行为区分开吗?显然不能。故意杀人罪中的杀人行为、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行为与只构成一般违法的故意伤害行为难道不都是危害行为吗?这表明, 性质,我们就只能将这种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无罪。但无论是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上述两种情形下,行为人肯定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所以说犯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34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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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交出或自动放弃非法财物,符合本法第279条规定的招摇撞骗罪和本法第372条规定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特征的,应以该罪论处,不应定为抢劫罪。10 财产的所有权,但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因此。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包容关系。2)抢劫罪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97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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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交出或自动放弃非法财物,符合本法第279条规定的招摇撞骗罪和本法第372条规定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特征的,应以该罪论处,不应定为抢劫罪。10 财产的所有权,但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因此。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包容关系。2)抢劫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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