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质。例如农民的宅基地、居民的公积金一般也不用保全,因为这些财产带有身份属性和社会保障的性质,对其进行转让、剥夺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关于申请人提供保全 紧迫性。比如说,对于一个在农村的当事人或者被申请人,对他生活居住的房屋一般没有保全的必要,最好先要求申请人调查一下其有没有存款、到期的收益或对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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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力与用意,读之必有感悟。 一、关于时效制度的存在理由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期间即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 民法上的 占有的方式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次,已登记的财产不适用取得时效。已经登记的财产包括已经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房屋、船舶、民用航空器、车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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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政府信息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 隐私的政府信息。虽然在我国法律中,目前还没有关于个人隐私的明确规定,而现在正在酝酿中的民法典里会有关于隐私权的条款,不过根据我国国情以及宪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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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没有实体存在,而仅仅是由法律主观拟制为物的权利,如地益权、用益物权、继承权、各种债权等等。德国民法从根本上否认了罗马法系关于物的 物权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主要类型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耕地、林地、草原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水资源使用权,这些权利的规定零散不成系统,但概括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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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两者之间在权利内容方面有重合之处,例如都涉及通行、排水、通风、采光、越界建筑等问题,因此,两者之间易生混淆。 1.二者的法律性质和发生依据不同。相邻 性质,从而也就无法保护甲在协议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事实上,甲与乙在协议中限定了各自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双方互有权利、义务,其目的是在形成新的通道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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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是按照拆迁条例予以补偿。但新政策规定农村拆迁不再另批宅基地,因农民住房结构等级本来就低,只补偿建筑部分,大部分的空地使用权不予补偿。结果是拆迁补偿费连买半 的承担的合同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此外,出卖人履行了其办证的相关义务后,由于买受人没有向房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导致房屋所有权无法移转的,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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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当然属于土地所有权人。但是,这种模式在当今中国土地均公有的法律制度中已经完全没有适用的可能。 (2)德国模式。即建筑物与地上权不可分离,虽然 非所有权人可以在国家拥有所有权的土地上享有可以自由流转的建筑物所有权。在中国农村中,由于土地所有权的集体所有而农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虽然农民可以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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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没有实体存在,而仅仅是由法律主观拟制为物的权利,如地益权、用益物权、继承权、各种债权等等。德国民法从根本上否认了罗马法系关于物的 物权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主要类型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耕地、林地、草原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水资源使用权,这些权利的规定零散不成系统,但概括而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00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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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没有实体存在,而仅仅是由法律主观拟制为物的权利,如地益权、用益物权、继承权、各种债权等等。德国民法从根本上否认了罗马法系关于物的 物权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主要类型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耕地、林地、草原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水资源使用权,这些权利的规定零散不成系统,但概括而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0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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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有效;有的学者认为,作为宅基地的集体土地的转让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笔者认为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该类合同是双方 、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没有禁止性强制规范,法院认定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法律法规层面的依据主要源于有关对宅基地禁止转让方面的规定,但事实上,这两者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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