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6105.html -
了解详情
法院确认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后,要首先制作再审裁定书,明确指出原生效裁判的错误,宣布原生效裁判中止执行并决定进入再审程序。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经过审理 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1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2、特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943.html -
了解详情
;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8609.html -
了解详情
法院应当尊重并保障原告这一诉讼权利的正当行使,依法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民事裁定书送达后,再审程序结束,原审判决视为撤销。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 ,法院自然不能准许原审原告的撤诉申请。因为再审程序启动后,原审裁判只是暂时中止执行,而民诉法规定的撤诉权仅能在判决宣告前行使,再审案件并非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7223.html -
了解详情
由于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有待明确 ■笔者认为,应当赋予履行和解协议中止执行时效的效力 履行和解是指,诉讼当事人在法院裁判后不自动履行或申请强制 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只记入笔录,不另行制作调解书或裁定书,不进行法律确认,以维护执行文书的权威。执行和解纯粹是当事人的自行和解,和解协议既不具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5979.html -
了解详情
很好的帮助。建议可将《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五项去掉,并将自然人破产作为中止执行的适用情形之一,即,当自然人被依法宣告破产后,针对其的执行程序应当 案件便当然地得以终结,法官也可大胆地适用终结执行,而不用再遮遮掩掩地在裁定书中写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部分执行难案件就也可以转变成破产程序,得到彻底解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454.html -
了解详情
的生效法律文书如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确认的债权,包括已经进入执行过程中因破产程序开始而被中止执行的债权,应否再经债权确认程序确认,是否允许当事人再提出 案件的人民法院不能以任何方式改变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内容,也不需要用裁定书加以认可。如果债权人据以行使优先权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应由作出判决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427.html -
了解详情
;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59822.html -
了解详情
;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54291.html -
了解详情
;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27926.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