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这意味着我国现行法律恰恰是通过鼓励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分离来实现土地效用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目标的。作为其法律效果的自然延伸,当然 目标,将该约束延伸到抵押权的设定,并无法律实益。事实上,由于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不统一,抵押权设立的一体化约束缺乏相应的技术条件,导致经济生活的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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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执行实务中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 一、分属于不同主体的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成为强制执行的客体 被执行人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只要是被执行人的 ,权利他方同意的,则也应当对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一并处置。如已设定抵押登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法院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处置方式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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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化而采用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态度、为保护期房预购人利益而设立的预告登记制度、因应土地的立体化利用需要的空间利用权制度、相邻关系中的不可量物侵害 ,其地位和重要性得到显著提升;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定更为允当,同一动产上的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或质权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32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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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优先保护。其三,根据《物权法》第15 条的规定,将登记效力与合同效力分开对待。没有办理登记不能够取得物权,但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 规定。过去征收和征用这两个概念在法律上经常混淆使用,一般而言,提到农村土地征收往往用征用,两者的区别在于征收转移所有权, 征用属于临时使用不发生所有权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4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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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优先保护。其三,根据《物权法》第15 条的规定,将登记效力与合同效力分开对待。没有办理登记不能够取得物权,但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 规定。过去征收和征用这两个概念在法律上经常混淆使用,一般而言,提到农村土地征收往往用征用,两者的区别在于征收转移所有权, 征用属于临时使用不发生所有权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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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开国。民法学[M].重庆:西南政法大学,1995。[3]王洪亮。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研究[J].法律科学,2000(2)。[4]崔建远。中国房地产法研究 慧星。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14]李龙浩,张春雨。物权公示及公示原则-土地登记制度的法学理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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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人类生存的首要关系,成为其他社会关系的基础关系。由于人类不断增加与土地供给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特别是耕地就对人类显得更加珍贵和重要,人们常以 资源宏观调控的实现。例如,依据土地经济法,制定《耕地保护条例》、《土地登记条例》、《土地估价办法》等行政法规。总之土地民事活动要遵守国家的宏观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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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多是强行性规范;属于用益物权,是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并立的权利;其权利期限较长;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中,法定内容多 人包括土地所有人主张权利;其设立、变更和消灭等,须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须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可自由转让;如果根据出让合同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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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办“中国物权法国际研讨会”。将有助于深化相关问题的讨论。本文拟以“自由与限制”为主题,简要说明物权类型和物权变动。前者他关私法自治,后者涉及法律行为 应力求透明。物权种类及内容的法定化,便于公示(尤其是土地登记),可确保交易安全与便捷。在物权法定主义下,究竞应设何种类型的物权;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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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结合这一案例,详细分析永佃权和地上权之间的法律差别,划清土地承办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造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概念的界限,建议在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买卖,其地上权随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地上权转让是物权的转让,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基于原因事实取得地上权,包括:一是因继承而使无地上权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5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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