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的劳累(因此程序变得更加有效率),对于国家刑事追诉机关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诱惑。在此,使用暴力和以暴力相威胁的各种野蛮形式自然不是理性讨论的范围。 被告人的该项要求――结果是,(只有)在符合法定前提的情况下,法院才给被告人指定一个辩护人,如果被告人被判有罪而且使用了必要的救济途径,他就必须最终自己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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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立法中,公诉、自诉仅仅是法律设定的两种追诉程序;它们针对的是具体个案,而非按照特定罪名划分的类型化案件。然而,在使用公自诉案件范围这一概念时,人们事实上 应归为无效。2.处理公诉权滥用问题所应适用的审理程序。一般认为,当其一看即明的情况下,应当在开始程序的阶段透过特别程序进行;非一看即明的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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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Schenck v. United States)中提出。在法庭意见书当中,霍姆斯指出,当一种出版物所使用的文字是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使用,并具有某种性质,以致造成 的稳定能够持久,因为当人们接受强权所施加的暴力时,他们也学会了更大的暴力;当人们违心地说是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丧失了通过正常渠道宣泄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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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项证据规定,对于侦查人员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被告人供述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所获取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法庭应将其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 必要的补正行为,该项违法侦查行为就可以得到治愈了吗?而在公诉方无法做出任何补正的情况下,是不是侦查人员只要对其违法侦查行为做出解释或说明,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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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释。例三:《刑法》第247条将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问题是,对使用暴力逼取被害人陈述的行为,能否适用本规定?形式解释论者认为,应当 是正义的文字表述,所以,法官必须始终以追求正义、追求法律真理的良心解释法律文本。在大脑一片空自的情况下,依靠查阅《新华词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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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或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出庭确有困难的情况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二,有利于保护弱势证人。弱势证人包括强奸或严重暴力犯罪中的受害人以及儿童证人,对这些证人而言, 的效果。[16]对此,必须设立有关证据规则,规定在证人出庭的情况下,证人庭前的书面证言不得作为实质证据使用。具体而言,证人庭前书面证言只能够用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0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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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释。例三:《刑法》第247条将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问题是,对使用暴力逼取被害人陈述的行为,能否适用本规定?形式解释论者认为,应当 是正义的文字表述,所以,法官必须始终以追求正义、追求法律真理的良心解释法律文本。在大脑一片空自的情况下,依靠查阅《新华词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8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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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对他人使用暴力,其行为转化为抢劫,在此情况之下,被教唆人构成的是抢劫罪,与教唆的盗窃内容不相符合,是否可以看成是被 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者没有实施实行行为,或者被教唆者虽然实施了实行行为,但其行为与教唆内容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成立教唆犯。因此,对于教唆未遂者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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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更深层次上,它反映了一种超越国度和时空范围的、人类力求避免暴力、尽量寻求用较和平的手段解决问题的人文情怀。正因如此,对犯罪持消极的非正式社会反应 由上可以看出,立法反应、非正式反应和司法反应各自在不同的层面以其特有的方式参予着犯罪行为的生成。在罪刑规范既定的情况下,某一具有潜在刑法意义的事实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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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狭义说认为,犯罪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对具体对象所产生的侵害,只有在犯罪行为针对具体对象实施侵害的情况下才存在犯罪结果。犯罪行为侵害具体对象所产生的实际侵害 刑法总则的规定来认定。刑法分则中有明确规定的有第238条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第247条刑讯逼供、暴力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0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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