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报案笔录:有一个亭的求盗来报案,说:在本机构负责的地区内,发现一个被人故意杀死的束发装束无名男子,特来报案。令史立即前往检验。 令史所做的检验笔录: ,此案原告人金哲诉被告瞿礼殴其兄金各致死,但被告瞿礼不服,上告到监院。杨监院经过审理、判断、推理,发现证据与事实多有不符,曾两次发回重审。最后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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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死亡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孙某将周某殴打致死,同时符合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被害人死亡是其加重 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对牵连犯应从一重处罚。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定最高刑都是死刑,但前者法定刑的排列是由死刑逐渐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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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的共同关系且前后有连续侵害行为这点就完全应当推论他们主观上有共同伤害对方的故意(间接故意),只是行为不同而已。故以共同侵权认定并处理此案是符合法理和比较 此处时,临危处置不当,致车在急转入便道后驶出路外并翻于崖下,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蹇负主要责任。法院认定,三被告对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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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时,由于征伐无度,群盗蜂起,复聚党,阻山林,往往而群。[13]一般强盗可不致死,而群盗则一般处死。 魏晋南北朝时期,暴力犯罪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对最主要的暴力犯罪 及幸福,打击此种犯罪是历代法律的主要任务之一。 中国古代的故意伤害罪首见于《周礼秋官暴杀戮》之中,犯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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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法律完全可以通过拟制加以解决。例如,根据“间隙取得请求权说”,受害人从受到致命伤害到生命丧失,在理论上总是有一个时间间隙,在这个间隙中,受害人是有权利 受侵害加以证明。易言之,在大规模侵权致多人死亡案件中,每一个原告所承担的证明责任并不比非大规模侵权致死案件中的证明责任更重。(2)节省司法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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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预见到,也不可能预见。在客观上,法医鉴定结论证实受害人受到的损害程度不足以致死,但没有对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做鉴定,从受害人被打后在派出所接受问话中可以看出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司法机关没有将归因与归责区分开,所以才认定被告人洪志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适用《刑法》第234条第2款的量刑幅度:致人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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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清华法学》2012第2期 【摘要】因他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遭受精神病学意义上的伤害即为精神创伤。精神创伤赔偿旨在保护自然人的精神健康权,因此 ]所确立。原告是一位母亲。她目睹女儿在过马路时被被告过失驾驶的汽车撞伤致死,因此遭受精神创伤而提起赔偿之诉。虽然原告本身并未处于危险区域,但是审理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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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扩张了共犯的范围。正因如此,今日之学说多是立足于规范的角度来把握实行行为和正犯的概念。以故意伤害罪为例,刑法并没有将把他人当作工具实施 贵重财物后有人和毒药实际上已达致死量并不知情,从而没有形成抑制重罪的反对动机的可能,这样,就幕后的利用者所追求的重罪目的而言,被利用人还是没有规范障碍,终究只不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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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犯的处罚虽然有所加重,但与故意犯罪相比还是要轻得多,可见是按照过失罪过设定的刑罚。例如,《澳门刑法典》第139条规定,过失伤害致死,处2~8年徒刑, 过失;加重结果的罪过形式,主要是过失,但有的犯罪也可能出于故意,例如,我国刑法第263 条规定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就是如此。 据上所述,澳门刑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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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故意犯罪的范围内。具体地说,中国现行刑法中的死刑罪名应该缩减到只限于有致死的结果的暴力犯罪、具有直接导致国家分裂或颠覆的现实危险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 取证行为、虐待被监管人的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的,即使没有伤害的故意与杀人的故意,也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P723)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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