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认为不能否认存在交通肇事致人轻伤,而由于肇事环境特殊或者被害人自身的病理原因,致使其因为行为人为逃避罪责驾车逃逸而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情况,并以此 能否认,此处以逃逸形式完成的不作为犯罪是因为存在之前的交通肇事致人伤害的这一先行行为,但是同时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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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定罪和量刑的双重功能理解运用不一,导致同案不同判之结果。因此,如何正确处理交通肇事案件,贯彻罪刑均衡这一刑法基本原则,是我们刑法学界和实务界都必须正视 适用该量刑情节。(3)主观认识错误的情形。《解释》将因逃逸致人死亡解释为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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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按照因逃逸致人死亡进行处理,将使该加重处罚的规定大打折扣;而且,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远远重于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所以因 该条规定的是行为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虽然两种情况下,行为人均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但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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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罪量要素,[44]对之均不要求主观认识。而储怀植教授则用复合罪过理论来处理这种现象,认为行为人对于法益侵害结果与作为客观处罚条件的严重后果持两种不同的主观 肇事罪构成,而不是交通肇事的情节加重犯。这样,既避免了情节加重犯的理论矛盾,又避免了处罚间隙。当然,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致人死亡仍是客观处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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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确定证据证明,被害人本来不致于死,却因肇事者逃逸未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二是肇事者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是正确 条的规定,数罪并罚,这样处理更为合理。再次,如果行为人在第一次事故中不构成犯罪,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此时存在两种可能: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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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下交通肇事犯罪人的主观心态只能是过失,这没有疑问,对于第三档次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而言,笔者认为,犯罪人的罪过形式也应当是过失(具体分析见下文) 。以前,对碰瓷一般是按照敲诈勒索,对飙车按普通交通肇事,对遗洒和撞击市政设施也都是按照交通肇事来处理。但从近几年的效果来看,按照交通肇事来处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7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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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下交通肇事犯罪人的主观心态只能是过失,这没有疑问,对于第三档次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而言,笔者认为,犯罪人的罪过形式也应当是过失(具体分析见下文) 。以前,对碰瓷一般是按照敲诈勒索,对飙车按普通交通肇事,对遗洒和撞击市政设施也都是按照交通肇事来处理。但从近几年的效果来看,按照交通肇事来处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4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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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罪量要素,{44}对之均不要求主观认识。而储怀植教授则用复合罪过理论来处理这种现象,认为行为人对于法益侵害结果与作为客观处罚条件的严重后果持两种不同的主观 肇事罪构成,而不是交通肇事的情节加重犯。这样,既避免了情节加重犯的理论矛盾,又避免了处罚间隙。当然,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致人死亡仍是客观处罚条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3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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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以防止此类事故发生?交通肇事致危险物外溢,如不立即保护现场并报警,对危险物加以控制,可能损害公众健康,但行为人却逃离现场的,是否以交通肇事逃逸处理(致人死亡时以逃逸致死处理)? 笔者认为,即使在语词的解释上能够将伤者生命利益之外的其他法益都塞进规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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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是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处罚,二是以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笔者以为上述规点均不妥,应根据摩托车肇事者肇事造成被害人的伤势进行处理,如其 伤势不构成重伤,或者说无法检验摩托车肇事者所造成的伤势,则该摩托车肇事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根据过失犯罪的因果关系理论,过失犯罪的后果与过失行为之间应该存在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89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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