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效力决定的。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发生时,其相应债权之上的抗辩权亦一并发生转移。 (四)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158页。 [9] 参见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6),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2144页。 [10] 例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6857.html -
了解详情
抵押权设定之前已存在并经登记才能具有对抗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 2、房地产抵押权对其它抵押权的影响。房地产价值巨大,足以担保数个债权,同时,抵押不移转房地产的 的房地产拍卖后,原租赁合同对房地产的受让者继续有效。如果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的,则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租赁关系,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租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9315.html -
了解详情
】2008年 【正文】 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上,既判力理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判决的效力之巨观视野下,既判力虽仅为确定判决所产生之其中一种 的还款行为的发生,仅剩60万元的债权请求权;这60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进,它可能随着债权让与、债务清偿、债务免除、债权债务抵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8550.html -
了解详情
请求权的处分无效,限制不动产的物权人处分权利,使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的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必然保全预售人物权的请求权。同时在房屋预售中预购人债权经过公示,根据公示制度,不但产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6433.html -
了解详情
的权利质权理论显得捉襟见肘。那么,在我国制定民法典物权编之际,我们是继续沿袭传统民法的模式将之纳入质权体系,还是对其另起炉灶而予以创新,这将是各国学者和政府所 宽先生认为,“权利质权依债权证券之交付、质权设定之通知或其他方法,使发生占有之移转或其类似之效力。”[1]依此理论,在以可让与的财产权担保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653.html -
了解详情
本票在拒绝证书作成后,或在拒绝证书作成期间届满后的背书仅发生普通债权转让的效力,支票在拒绝证书或与之有同样效力的声明作成后所为之背书,或者提示期间届满后的背书 仍受让票据即为恶意取得票据;而受让人虽不明知为偷窃、拾得,但明知让与人让与的票据无根据或理由,凭一般常识即可注意到,而因疏忽大意却未注意到的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377.html -
了解详情
不得转让的。《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那么此类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如《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商业银行。按民法规定,债权的转让不经让与人将变更的事宜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即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为必要条件。因此,实际操作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905.html -
了解详情
各话的可能。但无论是否采用该理论,买卖合同(债权行为)的效力问题则为共同之问题,其与是否采用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毫无关系。如果不采用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无 标的物的交付,而交付是否引起物权变动来自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与买卖合同的效力无关。(2)让我们继续从善意买受人之利益状态进行分析。如果无权处分的出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743.html -
了解详情
,第259页。还有人认为,预告登记惟有对将来权利取得予以保护,而对所有权人(让与人)加以拘束,以资限制其权利。受让人纵为预告登记,然对该土地犹 的常见行为,但普通百姓作为消费者购买预售的房屋,其只能根据与预售人订立的预售合同享有债权性质的请求权,并不能具有排他的效力。虽然我国不动产市场有了巨大的发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802.html -
了解详情
影响了债权的流转。在中外法律史上,作为实体权利的债权让与其实也是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才被允许的,我们没有必要重新论证历史之路。著名经济学家麦克劳德 变更。 3、另行起诉变更判决当事人。根据既判力原理,判决的效力不得拘束未参加诉讼之第三人,受让人要取得原判决的执行力,只能通过另案诉讼,即向法院提起确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00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