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物权制度,并设专章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建设用地使用关系的物权化,切实保障国有土地使用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避免国有土地出让、转让中的违法行为, ,即由原来人民公社体制之下的集体所有、集体使用,改为集体所有、农户使用。迄今所采取的法律形式,是合同形式。这种以承包合同为基础的农地使用关系,在极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3468.html -
了解详情
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由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规定。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方式、取得方式这个问题目前还是保留着双轨制,所谓双轨制就是划拨和出让两种形式 物担保和人担保的关系;第四是简化了抵押权的实现程序;第五是集合了合同效率和物权效率;第六是完善了最高额抵押的规则;第七是规定了抵押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403.html -
了解详情
权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最终处分权属于国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国家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国家只要通过征用就可以了。 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先征后让”,征用土地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用地单位。征用后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用地单位只享有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354.html -
了解详情
主张土地为国家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不能出典。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的物权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及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均有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 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出让人应当同意——”由此可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永续性的权利,只要是合理利用且无公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552.html -
了解详情
土地使用权也能进入市场机制。目前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是禁止的,至少是不鼓励的,但却无法防范这种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的现实。第三,我国人多地 的土地的划分提供了一个法律基础,它能够满足我国建立强制性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建设用地的市场化两个方面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参见:《中外法学》杂志1997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42506.html -
了解详情
制定和程序完善上,还需通过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市场,在符合土地和建设规划的基础上,使本集体成员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这种用益物权,并原始取得其上 为了牟利而开发建造的,主要目的是对外销售,此类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因为,对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首先应当满足集体组织成员的住宅需求、公益事业需求和乡村集体工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3966.html -
了解详情
二是防止兼并说。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十多亿农业人口的农业大国,如果允许农地使用权的转让,势必重演历史上农村两极分化,出现大批无地少地农民的社会问题。 原则配置的。四荒用地可以允许当事人以出让、抵押、入股等方式进入市场自由流转。[21] 总之,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固化在集体中,由集体土地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564.html -
了解详情
集体土地使用权也能进入市场机制。目前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是禁止的,至少是不鼓励的,但却无法防范这种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的现实。第三,我国人多地 的土地的划分提供了一个法律基础,它能够满足我国建立强制性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建设用地的市场化两个方面的需求。 注释: 〔1〕参见:《中外法学》杂志1997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166.html -
了解详情
。 笔者认为,从我国农村的历史与现实出发,制定物权法可以不考虑重新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谁的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维持农村的现有秩序,以及农村社会 利用权和特许物权;由全国人大制定公布的草案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邻地使用权、典权、居住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渔业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022.html -
了解详情
。 笔者认为,从我国农村的历史与现实出发,制定物权法可以不考虑重新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谁的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维持农村的现有秩序,以及农村社会 利用权和特许物权;由全国人大制定公布的草案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邻地使用权、典权、居住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渔业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02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