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应沿用我国惯以用之的公示要件主义?瑞士模式?,同时坚持区分原则,注意合同效力和所有权转移的分离和差异。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堪称严谨慎密的逻辑演练体系, 人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在房屋交付或登记时,先买受人即可就后位房屋买卖合同行使撤销权;另一种观点认为若债务人行为虽致财产减少,但仍有能力清偿其债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141.html -
了解详情
但考虑到缔约过失责任的设立,一方面不应成为契约自由原则的阻碍,而是要积极促进合同订立,加速财产流转的同时,又要保障当事人善行其事,避免损人利己事件发生。故 为理论之当然。但问题是存在于订约阶段的缔约过失行为,受害方不愿撤销,仍使合同成立并生效,此时是否可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按照学界一般观点:“只有在合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85.html -
了解详情
其撤销权,则不无疑问。法律赋予债权人以撤销权,虽然特别强调债务人履行其与前买受人之间的合同义务,而不以金钱赔偿履行利益作为解决争议的方法, 履行,或者进行金钱赔偿,债权人获得赔偿之后亦可在市场上进行采购,从而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但是,上述原则只能作为参考,具体认定是否应判决“强制执行”还是“金钱赔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934.html -
了解详情
但不应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原告可否请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我认为在合同被撤销或被确认为无效的情况下,不应适用定金罚则。根据我国担保法第89条 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可见,法律规定的担保范围并不包括合同解除以后的返还义务的履行问题。?注:[1]参见《中国审判案例要览》(1993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566.html -
了解详情
而根本用不成,那么认证机构也属违反了其与签署者间的合同义务,应负违约之责。4.中止或撤销证书之不成功假设一个签署者的私钥被损坏了或遗失了 该法第28条规定:认证机构必须披露自身的认证机构证书、有关认证业务声明、认证机构证书撤销或暂停的通知,以及其它一些影响认证机构行使职责的重要事项。该法第38条规定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422.html -
了解详情
此条的规定来看,在具备上述事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仅对合同享有撤销权,而且对合同内容享有裁判变更权,在司法实务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应依据 不会成立;但由于垄断的普遍性,使得一方常常别无选择。如果法律对此袖手旁观,法院只能撤销而不能变更,就等于法院叫当事人走开,“契约自由”将导致自由的完全沦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041.html -
了解详情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 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一制度的确立,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使合同债权的效力在特殊情况下可及于第三人,能够有效地防止债务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652.html -
了解详情
其表示具有这项意义,[7](P462)除非表意人以内容错误或者表达错误而撤销合同。让我们来仔细分析德国学理的这种“可归责性”的本质:假如A发出 。[7](P456,461)(三)对争议条款之客观解释的评价纠纷裁判中的合同解释,实际上不是在判断“当事人有什么意思”,而是判断“当事人应该有什么意思”。这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642.html -
了解详情
此条的规定来看,在具备上述事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仅对合同享有撤销权,而且对合同内容享有裁判变更权,其法理依据何在?在司法实务中,法院 不会成立;但由于垄断的普遍性,使得一方常常别无选择。如果法律对此袖手旁观,法院只能撤销而不能变更,就等于法院叫当事人走开,“契约自由”将导致自由的完全沦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999.html -
了解详情
是不合适的。从立法的原意来看,他们是不希望、不承认当事人以外的人主张合同无效,但是从我个人的理念,我还是觉得可以,既然法律没有规定,司法解释也没有 、变更合同的效果,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把这个合同撤销或变更,也就是说,撤销权的行使采取的是诉讼形式,而不是普通形式,这个意见的合理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926.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