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法,用来称谓刑法都不科学,理由见笔者前面所分析,此不赘述。比较而言,使用刑罚法这一名称更妥。理由有二:第一,虽然规定在刑法中绝 。当然,这也与英美法系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的思维逻辑和长期实行司法判例制度、陪审团制度的司法传统有关。英美法系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理论思维逻辑与大陆法系国家不同,前者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9203.html -
了解详情
中的中立证人观及其形成原因 我国证据法学者对证人界定一直秉承大陆法系的传统,并采取与英美法系国家的证人界定相对立的态度和做法,笔者称这一界定证人的立场为 记住的情况下,也难以持久,保持证词前后之间的一致性就比较困难。不诚实的证人往往必须把工作记忆转化成长期记忆,该长期记忆较难引入,也缺乏持久性。{6}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9196.html -
了解详情
关注的问题,否则,就很难成为丁是丁、卯是卯,不容任何变通的裁判规范。事实也正是如此。尽管大陆法系国家都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法律,但词不达意等语言自身的毛病、时过境迁 法源,所以,正是在现例创造这个环节,英美法系的法官拥有了把民间法引入司法裁判的可能。然而,对英美法系的法官而言,现例创造是其裁判的日常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3909.html -
了解详情
主义传统,一般倾向于由法官依职权审查处理程序性问题。不过近来不少大陆法国家都在借鉴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模式对其职权主义传统进行改革,其中包括采取庭前听证 程序启动之前进行。[13] (三)两大法系庭前听证程序的比较 从上述两大法系庭前听证程序的设计可以看出,对于重大的程序性争议,多数国家倾向于在庭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8954.html -
了解详情
。并且,为了规范取证和法官的认证行为,大陆法系也确立了一些证据规则,如法国的合法性规则,德国的证据禁止规则等等,在其功能上与英美法系的可采性规则有共通 外,是否排除由法官依自由裁量决定。 三、可采性与证据能力制度的比较与分析 从美国的可采性规则和德国的证据能力制度来看,两国由于文化传统、诉讼模式和审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31227.html -
了解详情
代表国家在工作。因此,辩护律师不能唯当事人马首是瞻,而只能在法律以及职业伦理的框架内进行辩护。 从两大法系的上述比较看,美国更重视律师为当事人服务的属性 看成是一个让当事人可以对案件整个过程进行有益控制的代理。[27] 与英美法系国家相比,在大陆法系国家存在着国家主义的文化观念。欧陆国家在废除纠问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7918.html -
了解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四个级别。总体上说,大陆法系的司法机关层级较为清晰,易于分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司法机关组织架构相对而言比较复杂,但是,其层级性结构的特点 似乎等同于终审判决,但这种理解与西方国家立法所赋予的含义是有根本区别的。 从一般意义上说,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作为满足当事人实体诉讼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1741.html -
了解详情
谱系 不同意见公开制度,在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的地位和运用,差异较大,即便是在同一法系,不同国家之间情况亦有所不同。这是因为不同 人和社会公众。 四、结语 判决书中载明不同意见确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大多从两大法系的比较以及历史上一些国家废止这种做法的前车之鉴上进行论证,这的确是论证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3712.html -
了解详情
权与传统不安抗辩权及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是承继了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 秩序的初衷。 五、《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不足 (一)、举证责任过重 与英美法系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和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允许有较低限度的主观判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3235.html -
了解详情
的余地。 现代世界各国普遍采取混合式诉讼构造,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诉讼构造在侧重点上是有所不同的。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构造具有职权主义之特征。因而是具有更 有所不同的。我国学者将英美法系的辩护制度称为自由辩护模式,而把大陆法系辩护制度称为有限辩护模式,并对两者进行比较,指出: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被追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604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