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考虑管辖制度的本身设计,是无法解决该问题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管辖异议的上诉制度已经对当事人关于管辖程序问题构成了充分的保护,从维护生效 的平衡。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之诉框架下申请再审的程序性制度建构----关于民事申请再审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载于《法律适用》,2007年2月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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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将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数额予以减少。如此处理,则明显超过了上诉范围,既违反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也直接违反了《规定》第三十五条。当然 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情形下,二审法院自然能够超过上诉范围审查,将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数额予以减少。 同时,第一种意见以有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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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和认真进行诉讼活动,以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人民法院只有认真和正确履行民事诉讼的法定程序,才能不致影响或侵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反过来说,如果当事人的诉讼 。程序审是实体审的保证,实体审是程序审的目的。 所以,二审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应首先审查原审的审判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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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有事实、证据或适用法律发生变化但定罪量刑不变的情形,更未考虑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件的处理,造成这些案件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不严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 ,发回重审和维持原判都是程序的处理结果,所以用裁定。由此看出,民事诉讼法是当事人主义的,所以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处理方式主要从当事人考虑;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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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前者调整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后者则是对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诉讼行为进行程序性处置。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均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也可以 仅解决程序事项,并未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裁判。二审在裁定是否准予撤回上诉时,要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但该审查的目的是为了判断是否准许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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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法、破产法等各种的单行法。以及最高裁判所规则等均可以称为实质意义上的民事诉讼法。 从诉讼法的发展历史沿革来看,罗马法初期裁判官(Praetor)执掌诉讼后,只通过 149号新颁布的规定中,还废止了因不合法之诉或上诉被驳回的情形下的必要审理的规定(日本民事诉讼法第202条2项、第383条2项),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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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法回避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审判员执行回避制度及有关问题 克服发回重审的程序不是完整的程序的错误认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适用该法规定的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审理所做出的判决既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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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 1. 当事人申请再审难,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 “申请再审”是我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全新启用的概念,其本意显然在于赋予当事人提起再审的法定权利。然而,对 这既有损国家法律尊严,又浪费了大量的诉讼资源。 5. 确立再审上诉制度 在重新确立民事再审的受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使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权利得到保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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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有条件的抗诉。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再次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只能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 是检察机关出于接受一方当事人的申诉,为其民事私权而启动再审程序。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诉,二审裁定准予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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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有条件的抗诉。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再次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只能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 是检察机关出于接受一方当事人的申诉,为其民事私权而启动再审程序。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诉,二审裁定准予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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