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有关单位代为出卖或收购[2](P330)。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变卖是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交给有关单位出卖或自行组织出卖,把所得价款偿付债权人。 相对而言, 其实体上请求权并不存在。然而执行根据并不当然无效,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执行机关也可予以执行,债务人得于执行终结前提出执行异议以资救济。若债务人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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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执行权仍离不开司法行为的影响与支配,如执行程序中,对于执行异议的审查,它就表现为具有申请进行、终局性、强制管辖性等司法裁判权性质。 了执行工作压力,另一方面易使法院成为各种矛盾的焦点。审判领域改革强调当事人主义,执行工作也应强调当事人主义,提高当事人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调动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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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可以规定为: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划拨等。同时应设置财产刑执行异议程序,防止在强制执行中波及无辜。财产刑执行程序的完备仅为财产刑的执行提供 条件为:(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2)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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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债务人提出以其他财产变现清偿的,应由被执行人自行变现清偿,执行法院不必委托拍卖或进行变卖。 2.债务人投入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与债务人 侵害其实体法上的权利时,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因此,强制执行前,一般需要除去权利负担。除去权利负担或处理执行异议,均要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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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机构行使。 根据宪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含执行裁判权)。故审判权是唯一由人民法院行使的权力,也是人民法院唯一的权力, 登记,待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随时执行;如果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或出现执行中止、执行和解、代位执行等情况后,经执行人员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判,再交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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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特色。 其次,当代民事司法模式一直存有当事人主义抑或职权主义之争,这将带来对执行证据制度的思考。民事诉讼最为明显也最为重要的原则是当事人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对于 或第三人提供的证据,多为针对被执行人财产权属提出的,在执行异议中常见。如夫妻房产登记为非被执行夫或妻一方,作为近亲属的第三人为避债而将房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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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容之特色。其次,当代民事司法模式一直存有当事人主义抑或职权主义之争,这将带来对执行证据制度的思考。民事诉讼最为明显也最为重要的原则是当事人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对于 第三人提供的证据,多为针对被执行人财产权属提出的,在执行异议中常见。如夫妻房产登记为非被执行夫或妻一方,作为近亲属的第三人为避债而将房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4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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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措施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发出授权命令,决定是否准许;三是对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执行主体的变更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做出裁判。执行权 ,是否使其得到实现,完全取决于权利人的主观意志,当事人既可以提出申请,请求执行机关依法定程序实现其权利,也可以放弃权利。因此,应当取消法院依职权移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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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容之特色。其次,当代民事司法模式一直存有当事人主义抑或职权主义之争,这将带来对执行证据制度的思考。民事诉讼最为明显也最为重要的原则是当事人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对于 第三人提供的证据,多为针对被执行人财产权属提出的,在执行异议中常见。如夫妻房产登记为非被执行夫或妻一方,作为近亲属的第三人为避债而将房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1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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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机构行使。根据宪法及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含执行裁判权)。故审判权是唯一由人民法院行使的权力,也是人民法院唯一的权力, 登记,待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随时执行;如果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或出现执行中止、执行和解、代位执行等情况后,经执行人员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判,再交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3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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