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等等。在这些犯罪中,特定的犯罪手段是必备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果不是以这些特定的犯罪 第246页。 [16]参见欧阳玉静:《死刑缓期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依据以故意杀人罪为例的实证分析》,《刑事法评论》第2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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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等等。在这些犯罪中,特定的犯罪手段是必备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果不是以这些特定的犯罪 版,第246页。 ⒃参见欧阳玉静:《死刑缓期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依据以故意杀人罪为例的实证分析》,《刑事法评论》第2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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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杀之列,这才是少杀、慎杀刑事政策思想的真正体现。当然,受现实国情民意所影响,贪污罪、受贿罪和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犯罪等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判断具体犯罪案件中犯罪人的罪行是否符合死刑适用标准以及如何选择死刑执行方式的依据。进言之,不同种类的量刑情节在内容和性质上可能属于犯罪的某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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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杀之列,这才是少杀、慎杀刑事政策思想的真正体现。当然,受现实国情民意所影响,贪污罪、受贿罪和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犯罪等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判断具体犯罪案件中犯罪人的罪行是否符合死刑适用标准以及如何选择死刑执行方式的依据。进言之,不同种类的量刑情节在内容和性质上可能属于犯罪的某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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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适用原则: (一)严格按照量刑标准掌握量刑情节的原则 所谓量刑标准,即量刑的根据,它要求量刑时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要斟酌犯罪人的 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共同侵吞公共财物的行为,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事实已经作为贪污罪的构成要素予以评价,我们在量刑时就不能再以单纯的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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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和一般违法活动。如走私、败毒、赌博等活动即是。这种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犯罪,不要求挪用数额达到较大标准,也不受挪用时间超过3个月未还的限制。新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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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物的人员改为国家工作人员、删除了挪用不退还的行为以贪污罪论的规定而是作为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量刑情节。 二、挪用公款罪犯罪对象问题 根据《刑法》第384条 活动之界定。区别某一活动是属于营利活动,还是非法活动?在法律上没有一个界定标准,笔者以为,应从两个方面去把握。第一、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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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定罪的集合,如杀人罪、盗窃罪、贪污罪等。)的刑种及刑度(第1次定量分析)估量抽象个罪的量刑基准(第2次定量分析)确定具体个罪(注:具体个 各种法定和酌定情节进行分析时才能发挥作用。(注:实际上,这属于量刑标准的问题,与我这里所说的量刑基准是不同层面的问题。日本学者以及我国有的学者都将其混为一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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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想意识在今天依然时有回光返照,以至法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司法操作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弹性。而就刑法的量刑弹性而言,法律有时是一根能紧能松的橡皮筋,也有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在刑法修改之前,如果能够对普通盗窃参照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的起刑标准(或大体持平的标准)来用刑(有关财产性犯罪起刑点的数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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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出版社,1998.737. [2] 赵秉志主编.新刑法典释义与应用.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180. [3] 孟庆华,高秀东著.贪污罪的定罪与量刑[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87~88. [4] 王全兴.关于国有资产法基本理论的探讨.经济法论丛.第1卷,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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