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中国的司法体制和司法状况可能难以保证重整程序的有效实施 重整程序自由裁量权范围扩大,同时其适用一般耗资巨大,牵连的利害关系人众多,旷日持久,所以可能 暗公司和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通过直索责任制度排除有限责任的限制,通过破产撤销权制度撤销重整人的低价处分行为,追究企业管理层和大股东剥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4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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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中国的司法体制和司法状况可能难以保证重整程序的有效实施 重整程序自由裁量权范围扩大,同时其适用一般耗资巨大,牵连的利害关系人众多,旷日持久,所以可能 暗公司和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通过直索责任制度排除有限责任的限制,通过破产撤销权制度撤销重整人的低价处分行为,追究企业管理层和大股东剥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40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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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破产财产加以分配,应当允许真正的权利人取回其财产。于是,产生了破产取回权制度。 破产取回权有两个方面的作用,其一是有助于财产权利人实现对财产的权利,其二是 的债权为存在理由,因而当被担保的债权因履行、混同、抵消、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及其它原因消灭时,质权亦随之消灭,质权人应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6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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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破产财产加以分配,应当允许真正的权利人取回其财产。于是,产生了破产取回权制度。 破产取回权有两个方面的作用,其一是有助于财产权利人实现对财产的权利,其二是 的债权为存在理由,因而当被担保的债权因履行、混同、抵消、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及其它原因消灭时,质权亦随之消灭,质权人应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3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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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明显的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三种行为申请撤销,没有规定可对其他行为行使撤销权。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 普遍,合同法所列举的三种情况远不足以防止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为了更好地发挥撤销权制度的功能,建议在原来的三种行为的基础上,增加两种行为作为撤销权行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61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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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债权自身的性质,更不应因此而产生物权的优先效力。同时,由于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也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所以也没有必要要求所有的债权人都申报债权。之所以 民法是根据债务人的行为是积极处分行为还是消极处分行为的标准来划分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制度的调整范围。凡是放弃和怠于行使债权的,划归代位权制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7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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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在制度史上考察,《法国民法典》规定的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源自其最初规定的遗产撤销权制度,即当继承人之外的第三人受让遗产时,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支付 属于《物权法》第101条所规定的转让。 其二,如果按份共有人因执行法院判决、破产、合并、实现担保物权而向第三人转让其份额,其他共有人能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04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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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财产的行为,只要双方合意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是有效的法律行为。由于撤销权制度维护的重心在于保全债权人债权利益,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实 的财产是在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总额限度内?由于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并无类似破产债权登记的程序,确定债权总额只能赖于当事人举证。考虑到债权人举证的困难,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99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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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财产的行为,只要双方合意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是有效的法律行为。由于撤销权制度维护的重心在于保全债权人债权利益,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实 的财产是在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总额限度内?由于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并无类似破产债权登记的程序,确定债权总额只能赖于当事人举证。考虑到债权人举证的困难,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3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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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合同法》中合同的保全制度主要有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一、代位权概念及代位权行使的要件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 也可以行使代位权,其理由是《破产法》第31条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且陷于迟延。如果债权人的债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7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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