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自动、有效防止实害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情形一律免除处罚,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符。[9]另外,也有论者主张,成立犯罪既遂但对没有造成损害的情形 即以盗窃既遂论处;但在罪名的否定评价程度上,有人认为盗窃罪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强行夺取的抢劫罪并论,因而提出相反意见,认为应以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原则处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9996.html -
了解详情
责任相适应。这条规定被我国学者公诉为是我国刑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并在学理上被概括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量刑必须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因而是衡量 期 陈兴良一般预防的观念转变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 林亚刚、何荣功论刑罚适度与人身危险性《人民司法》2002年第11期 作者:李会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0877.html -
了解详情
的要求。同时,如此规定,也为法官根据商标犯罪的各种不同情况,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对犯罪人判处轻重适当的刑罚,提供了立法的保障。 【作者 景.新编刑法实务全览{M].台北:学知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7}林山田.刑法特论(中册)中篇:侵害社会法益之罪[M].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8}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032.html -
了解详情
危险性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将罪行极其严重作为适用死刑的标准,实际脱离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制,单方面强调死刑的裁判与已然之罪的客观危害程度相适应 探索》,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52-153页。 [4]钊作俊:《死刑限制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3-114页。 [5]张远煌:我国死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9268.html -
了解详情
危险性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将罪行极其严重作为适用死刑的标准,实际脱离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制,单方面强调死刑的裁判与已然之罪的客观危害程度相适应 问题探索》,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52-153页。 ⑷钊作俊:《死刑限制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3-114页。 ⑸张远煌:我国死刑适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729.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人自动、有效防止实害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情形一律免除处罚,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符。[9]另外,也有论者主张,成立犯罪既遂但对没有造成损害的情形 即以盗窃既遂论处;但在罪名的否定评价程度上,有人认为盗窃罪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强行夺取的抢劫罪并论,因而提出相反意见,认为应以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原则处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301.html -
了解详情
程度上妨碍了刑事活动中民事赔偿优先原则的贯彻实施。 5.必并制罚金刑立法可能罚不当罪。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要求主刑与罚金刑的总和刑罚与犯罪相当,在总和 演习刑事政策》,青林书院新社1992年版,第317页。 [5] 李洁:《论中国罚金刑的改革方向》,《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年第1期。 作者简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482.html -
了解详情
立法论功能。 还有学者认为法益具有以下四大功能:刑事政策功能;违法性评价功能;解释论功能;分类功能。 确实,根据不同的概括方法,会总结出不同的法益功能。 了刑法精神与犯罪本质前提下理解和适用刑法条文,从而使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真正得到实现。 刑罚保护法益目的的确立不仅具有其理论基础,而且在我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0371.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人的未然之罪而言,不具有直接的预防功能。而自首宽宥自然难以直接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具有一致性。但自首与刑法的谦抑要求则是相通的。原因在于自首行为降低了刑罚 版,第126页。 [4] [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等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5]《唐律疏议名例五》 [6]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0275.html -
了解详情
危险性有所减弱,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较小,判处较轻的刑罚也能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缓刑条件中也有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亦即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状况 的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作出的必然选择,不应因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而有例外之论。其次,刑罚中的从轻处罚是有限度的,我国刑法在规定刑事责任年龄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012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