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受理的当事人仍允许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再审申请,但未曾提出第三审上诉的当事人不能再以此作为请求再审的事由。修正案目前所规定的其他致使原裁判错误 结案方式处理。 进入再审阶段之后的当事人撤诉,指的是再审申请人或抗诉的申诉人撤回这种申请或申诉请求的行为。 对此,除了涉及公共利益或与检察院抗诉有关的特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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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机会弥补其判决。因为事实认定是地区法院的基本职责,而非上诉法院的职责,上诉法院不应当解决那些没有被一审法院所考虑的事实问题,同样,如果由于 重审?是否应当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如果各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案件不再发回重审是否应当准许?对这些问题,在学术界广泛倡导赋予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形势下,我们还是应该积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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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允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并不等于其一旦提出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就必须准许其撤回。如同在普通民事诉讼中原告 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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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第九条扣押船舶裁定执行前,海事请求人撤回扣押船舶申请的,海事法院应当裁定予以准许,并终结扣押船舶裁定的执行。扣押船舶裁定作出后因客观 前已经就有关债权提起诉讼的,不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海事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第二十一条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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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第九条扣押船舶裁定执行前,海事请求人撤回扣押船舶申请的,海事法院应当裁定予以准许,并终结扣押船舶裁定的执行。 扣押船舶裁定作出后因客观 已经就有关债权提起诉讼的,不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海事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第二十一条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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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第九条 扣押船舶裁定执行前,海事请求人撤回扣押船舶申请的,海事法院应当裁定予以准许,并终结扣押船舶裁定的执行。 扣押船舶裁定作出后因 已经就有关债权提起诉讼的,不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海事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第二十一条 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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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是一种新的独立请求。即在反诉提起之后,即使本诉被撤回也不能自动导致反诉的消灭。有学者称:反诉(demande reconventionnelle)是被告提出的用以 把握其提起反诉的旨意,对其提起反诉的合法性要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准许的裁定。目前在我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整个法院受理案件的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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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自我纠正时则可直接撤回重作。二是排除说明理由的未援引。虽然说明理由包括说明法律依据,但未援引的法律依据如属于法定不需说明理由的范围,则 规则适用次序。如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文昌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地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17,行政主体文昌市政府作出的《关于依法无偿收回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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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的分类,对解除权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对单务契约,债权人仅有撤回权,不发生解除契约的问题。[1]710对于双务契约,双方互负债务,互为 则无继续履行合同的必要。故我国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上诉人、被上诉人之间的委托合同于被上诉人通知到达时解除。 [3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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