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特点之研究,提出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目的与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的时间不同。[3]有司法人员结合案例认为而诈骗、 。在表现形式上,这种形式的诈骗故意不同于前述两种情况,但其行为性质并无区别,均采用了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了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所以同样构成诈骗罪。[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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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实践需要看,答案应当是肯定的,但如果认可这样做,则立案与不立案又有什么区别呢?未立案时所取得的材料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立案后所取得的材料却 可以以检察机关不予公诉为由向法院自诉,此时自诉罪名可以为盗窃罪,法院可以按盗窃罪审理判处;如果自诉人仍坚持以侵占罪起诉的,则法院应恢复原自诉案件审理,并就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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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为主来确定罪名,尽量避免在罪名中出现犯罪主体、罪过。但如果此罪与彼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主体或者罪过形式上,为了有利于划清此罪与彼 ,利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骗取单位或者个人资金,同时构成职务侵占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的,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应当从一重罪处罚。第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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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单位资产的行为告知对方,明确说明侵占单位资产与纠纷的关系等情况,不宜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因单位拖欠行为人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 元以上 10万(单位50万)元以上 100万(单位500万)元以上 盗窃罪 第二百 六十四条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皖高法【2013】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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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东西。而犯罪构成要件是可以通过感官去进行把握的现象。⑾ 朱建华教授认为,本质与现象组成矛盾的统一体,成为客观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本质是现象的根据,本质 不是它与其他具有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区别的要件,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和犯罪主体要件上,例如,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等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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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客观逻辑顺序,形成一个前后紧密相连的因果锁链,环环相扣,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 区别? 答: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本单位财物的场合,应当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论处。 (九)诈骗罪与盗窃罪如何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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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商业秘密必须依附于有形物品被侵犯才能入罪。需要说明的是,在美国盗窃罪属于一个类罪名,相当于我国法律上的盗窃罪、侵占类犯罪和诈骗类犯罪等以非暴力方式 ,但是获取该信息者可以据此钳制钢铁企业的命脉。这是商业秘密制度与其他知识产权制度的区别所在,也正是商业秘密制度存在和发展的价值所在。 其三,客观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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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前罪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毒品罪,则不可能区别对待,有违罪刑相均衡的立法原则{12}。 (3)前罪与后罪均需间隔一定时间。刑法第六十六条 侵犯财产罪是10大类罪名中最少的一章,总共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故意毁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2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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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前罪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毒品罪,则不可能区别对待,有违罪刑相均衡的立法原则{12}。 (3)前罪与后罪均需间隔一定时间。刑法第六十六条 侵犯财产罪是10大类罪名中最少的一章,总共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故意毁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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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客观上具有牵连关系为前提的,因此,在牵连关系确定上的主观说与折衷说并无根本区别,只是表述不同而已。在本案的裁判理由中,主观说或者主观与客观统一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与事前行为,已经被一个构成要件包括评价,因而它不能独立构成犯罪。例如,盗窃以后占有赃物的行为,不再在盗窃罪之外,另行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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