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 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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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过程中,甲无意一石击中丙的头部致其死亡,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为此,甲、乙应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共同实行犯。⒂ 相同案件相同处理是实现 共同犯罪为评价对象,据此,进一步明确过失共同犯罪行为的界限,准确认定过失共同犯罪的成立。也即在决定各行为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之前,应当首先探讨过失共同犯罪的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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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18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 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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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合,因此,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同正犯,由于甲具有杀人的故意,另单独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按照强硬的行为共同说和温和的行为共同说,尽管二人的 版,第194~195页。 [23]参见[日]齐藤金作:共谋共同正犯の理论,《刑事法讲座》1952年第3卷。 [24]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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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造成轻伤及其以下结果,仍定本罪,若造成重伤甚至杀害的,定故意伤害罪(重伤)或故意杀人罪。以非法拘禁、侮辱、诽谤、故意毁坏财物、诬告陷害等方法打击报复 罪的刑事责任 关于本罪的刑事责任,可以在刑法立法上采取《刑法修正案》的方式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增设一条,即规定:故意捏造犯罪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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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犯罪行为,但过失导致了实害结果的情形已有所规定。例如,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行为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但过失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 ,《人民法院报》2011年5月12日。 [14]参见张明楷:《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6期。 [15]前引[2],冯军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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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评论者以没有主观罪过为由否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是主观归责的观点。 在日本的现实判例中,对特殊体质情况下的因果关系持条件说,肯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适应,可在法定刑以下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撤销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的量刑部分,以洪志宁犯故意伤害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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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证人不能成为刑讯逼供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按暴力 的界限时应注意:(1)犯罪目的不同。刑讯逼供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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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前一部分的规定。[3]我国现行《刑法》没有对原因自由行为作出专门规定,只是涉及了醉酒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即《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 的饮酒行为(原因设定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实行行为的着手。对于在经验上没有上述倾向的人,则根本不能认为其陷入完全无责任能力的泥醉状态后伤害他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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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品质缺陷致消费者死亡或重大伤害,制造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三种:第一,制造商故意生产伪劣的食品、药品,如在食品生产中掺人国家禁止添加 ,其他分工者和制造商成立过失的竞合,不但要追究其他分工者故意或过失生产伪劣食品、药品行为的刑事责任,也应当认定制造商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消费者的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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