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就是:我国法律认为醉酒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对其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负完全的刑事责任,连少许的余地都没有。 2、当然,在我国的司法 依照具体的犯罪行为的表现,它可分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及权利的犯罪和严重危害公私财产安全及权利的犯罪。在具体形态上还可分为: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绑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4504.html -
了解详情
的诽谤、侮辱能够要求精神赔偿,而受到强奸犯罪侵害却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这样的刑事政策中, 被害人个人的权利完全淹没在了国家利益之中。 被害人补偿体系 接受审判,并承担与其犯罪行为相适应的刑事责任。任何超越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嫌疑人的刑事追究,都不仅是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侵犯,更是对社会无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4205.html -
了解详情
共犯。以共同行为中居于支配地位的实行行为即正犯给共同犯罪定性,以共犯的作用体系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确定各共犯人的刑事责任大小,既能保证共犯定罪的科学性, 共同正犯。共同正犯人可成立不同罪名。如甲与乙共同入室抢劫,甲在使用暴力制服女主人后,乙劫取财物后离开,甲随后强奸了女主人。乙在劫取财物的过程中与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644.html -
了解详情
的否定论观点认为,对于刑法典没有确立单位犯罪但是事实上却由单位实施的严重危害行为,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既不能违法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也不能对单位中直接负责的 着特殊法优于一般法、重法优于轻法的规则。例如规定强奸与奸淫幼女行为的款项之间、规定强制猥亵幼女与强制猥亵妇女的款项之间。但是,如果将同一法条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616.html -
了解详情
共犯。以共同行为中居于支配地位的实行行为即正犯给共同犯罪定性,以共犯的作用体系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确定各共犯人的刑事责任大小,既能保证共犯定罪的科学性, 共同正犯。共同正犯人可成立不同罪名。如甲与乙共同入室抢劫,甲在使用暴力制服女主人后,乙劫取财物后离开,甲随后强奸了女主人。乙在劫取财物的过程中与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448.html -
了解详情
的否定论观点认为,对于刑法典没有确立单位犯罪但是事实上却由单位实施的严重危害行为,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既不能违法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也不能对单位中直接负责的 着特殊法优于一般法、重法优于轻法的规则。例如规定强奸与奸淫幼女行为的款项之间、规定强制猥亵幼女与强制猥亵妇女的款项之间。但是,如果将同一法条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418.html -
了解详情
,应当将国家机关排除在单位犯罪之外。[39] 关于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有学者认为,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在刑事责任的实现上面临着理论解释、立法和司法适用等困境 》,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4期。 [50]参见何荣功:《论实行行为的危险及其判断》,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1期。 [51]参见张小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912.html -
了解详情
,就会被人借口不知法律而逃避其应负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1条之所以规定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没有提出明知行为违法性 的严重的故意犯罪,诸如杀人、放火、强奸、盗窃、诈骗、抢劫等,决不能因行为人不知法律、欠缺违法性认识而免除或减轻其刑事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违法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9970.html -
了解详情
退一步来看,即便是承认政治权利作为一种政治生命而独立于人的自然生命而存在,但也与犯罪分子因犯罪而承担的刑事责任的终结途径不一致。刑法理论认为,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30条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定罪原则: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31条则规定了单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9295.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犯,而法定犯几乎都是结果犯。因此,至少一部分自然犯的危害程度判断很难进行量化。比如贩卖毒品、强奸妇女、绑架、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 尽管通说认为,某种 两只普通的家鸡,显然不可能构成犯罪,然而,该盗窃行为引发的后果却将是否应当追究盗贼的刑事责任的问题摆在了法律人面前。在此,我们无意于作出什么结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908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