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的房屋出卖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丙基于其取得的所有权,要求乙返还房屋,而乙则基于借用合同所享有之债权(借用权),予以抗辩。依既有规则,此项抗辩无效 说认为,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主要包括两种情形:(1)“买卖不破租赁”,即在出租人将租赁物出卖他人时,受让人不得以其取得的所有权对抗承租人的租赁权;(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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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更改行为。只不过,为更好地保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利益,把重新签订合同解释为一种合同变更行为更为适宜。[5]重新确定权利存续期限,即在法定最高年限下, 下一代人,城镇新增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不可能仅仅通过住宅租赁市场或存量房交易市场即被满足,城镇新开发房屋市场(增量住宅市场)仍然可能是获得住宅的重要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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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即不使间接占有人得主张占有保护请求权,其理由系间接占有人(如房屋出租人)得依物权请求权而受保护,不必另设规定,以简化占有制度。[36]此 .449,458. [53]《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94页。 [54] 关于民法上的物权变更。文献资料甚为丰富。参阅泷泽聿化:《物权变动の 理论》,有斐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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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诉这种成熟状态的法律关系所生纠纷,主要是基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侵权和合同纠纷中,对于立即实现的民事权利,完全适用管理权理论。而对于尚未成熟状态的法律 ,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租赁关系结束之前,允许出租人提起诉讼,请求承租人迁出房屋,以便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使出租人获得执行名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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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亦即不使间接占有人得主张占有保护请求权,其理由系间接占有人(如房屋出租人)得依物权请求权而受保护,不必另设规定,以简化占有制度。[36]此为 条所谓法律行为系指物权行为而言,中国物权法草案第6条所谓法律行为则指债权合同而言。为便于观察,兹将”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区分原则“的规范模式图示如下(由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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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九: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要点十:客运合同对旅客霸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要点十六: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婚姻家庭编 婚姻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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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法律。”再如,1984年《秘鲁民法典》第2091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变更所在地的财产,其诉讼时效,由财产所在地法规定的时效届满时该财产所在地法 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该《意见》还规定,动产的租赁关系应适用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六、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 虽然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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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作为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必要条件为限,这种不作为债务对作为债务具有附属性质。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经理人及代办商应负竞业禁止的不作为义务等。上面讲的债的 ,而不能吃抽象的水果。德国民法典债编的第7章各种之债,将买卖、租赁等各种合同之债分别与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并列,而不是将笼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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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权原则上不能转让,永租权则可以。其四,承租人租赁房屋,修理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永租人对永租之房屋,则应自负修理的责任。其五,永租人享有占有人 长期租赁权为18年至99年之间,到期可以更新,但不能以默示的方式继续执行原合同。长期租赁权还需要进行不动产公示(经地产公告后取得公证证明)后才能成立。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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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可视为先由公司发起人租赁房屋,工商管理部门也可视其为公司住所而予以登记,然后再由发起人私人转租给成立后的公司,则又涉及到出租人同意等问题。 综上所述, 甚明确,作为实物出资,欲实现所有权转移之生效,除转移占有外,还应履行所有权变更登记。然而财产权转移手续之继受者是谁无法明定,显然不能是发起人,即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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