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遗产和遗赠;第五卷代位继承和遗产信托。 根据多玛的理解,这种安排民法体系的理由在于:其一,根据它们前后相继的性质;其二,为了理解的方便, ,见前注[69],页158。 [74]笛卡尔:按几何学方式证明上帝的存在和人的精神与肉体之间的区别的理由,参见笛卡尔,见前注[69],页160-1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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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为适宜之法案也。[11]江庸也评价道:大清民律草案关于亲属、继承的规定,与社会情形悬隔天壤,适用极感困难,法曹类能言之,欲存旧制,适 则重在协调、监护,权力属性有着根本差异。如亲属法中,特意规定亲属会议一章,以区别于传统家长、族长统治模式。司法主体在司法实践时,在相关案件中突出亲属会议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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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古代中国,实际存在的程序法则主要是专制体制,民权思想因此只能是不完整的,这是古代民权思想与近代民权思想的区别所在。这个区别,不是有与无 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60页。邓小平继承了这一思想,他说,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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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遗产中单独分出一部分由丧偶未改嫁儿媳继承,而是将本应由直系血亲卑亲属代位继承的部分直接规定由丧偶未改嫁儿媳与代位继承人均分,这实际直接侵害直系血亲卑亲属 死亡或丧失继承权,则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即遗产是属于支,只要这一支当中有直系卑亲属存在,该应继份就不转归他支。其他亲系依此类推{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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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产增多,同时,放弃特留份并不意味着放弃继承人的地位,但在代位继承时,如果被代位人放弃了特留份权利,则代位继承人亦没有特留份。另外,如果放弃特留 稿。[39] 笔者虽赞成两者并行制,但通过对日本特留份制度的研究,建议构建遗嘱必继份和遗赠特留份的区别并行制,即保留并完善必继份制度来平衡继承人之间的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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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转让所得价款从性质上来说能否归入抵押物的物上代位物中,货币的特殊性质使得此代位物无法与抵押人所有的一般金钱区别开来。特别是,在抵押物转让所得价款与 。遗憾的是,由于没有重视理论的前提,此制度设计继承了其所借鉴的两者的缺陷:抵押人挥霍了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抵押权无代位物可支配,抵押权人利益没有得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1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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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转让所得价款从性质上来说能否归入抵押物的物上代位物中,货币的特殊性质使得此代位物无法与抵押人所有的一般金钱区别开来。特别是,在抵押物转让所得价款与 。遗憾的是,由于没有重视理论的前提,此制度设计继承了其所借鉴的两者的缺陷:抵押人挥霍了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抵押权无代位物可支配,抵押权人利益没有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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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在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中一样。他们对民主理解的区别,仅仅在于国体:是激进的全民共和还是温和的君主立宪? 在晚清思想家中,对民族主义做出最完整思考的是 劢所继承的自由民族主义传统,试图以一种心/物、道德/政治二元论的方式,处理不同的精神心灵秩序和社会政治秩序危机,试图将具有独特精神价值的民族共同体与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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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民主的规范模式,即自由民主、共和民主与协商民主,而作为最新类型出现的协商民主是对前两种的批判和继承。[29]而参与式民主仅仅是对自由主义民主的反思与 范围内重新恢复民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精神气质。参与指向的是决策权,因此与选举具有重要的区别。这种区别的理论意义在于划开代议式民主和参与式民主的明确界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99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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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标准。 2、能否通过物权制度建立个体权利对公共权力的防御与制约机制。前面提到自愿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区别,自愿原则的适用范围有限,无法向作为私域的市民 上看,梁慧星稿许可对荒山、荒地等农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农地出租、农地使用权出资、农地再发包、继承方式的处分(其第242、243、244、247条),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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