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鲜有规定,给予司法裁判留下自由空间,同时造成实务适用的盲目。理论界对于不真正连带责任亦争论不休,至今未能构建起圆满的区分界定与适用要件机制。就实务层面, 的权利为不真正(非典型)连带。 同时应注意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案件中存在终局责任人并非使其他责任人免除赔偿义务,而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责任人有权向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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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同一理论因为被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所采纳,故而在德国的一般法院中界定不真正连带责任采用此解释准则,并逐渐成为当代德国民法理论和实践的主流观点。 然而根据 偿的权利为不真正(非典型)连带。 同时应注意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案件中存在终局责任人并非使其他责任人免除赔偿义务,而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责任人有权向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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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人中之一人的给付行为具有自主性,它可以独立导致连带债务之消灭。 第四,内部追偿不同 共同责任主要是通过共同给付某项财产的方式加以实现, 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850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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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可能造成部分加害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情形。早期民法学说,如郑玉波教授便认为,不真正连带债务无分担部分,因而自然无求偿关系, 起诉时无需证明最终责任人,事实上即使无法确定最终责任人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适用不真正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如果无法确定最终责任人,则往往需要借助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相比之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530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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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可以使得受害人迅速的获得救济,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加害人不因负担大量的赔偿责任而陷入困难或者破产。因此,正如Fleming教授所言:责任保险对于侵权行为法 责任,其表现形式是共同侵权的行为人之间对于受害人负损害赔偿的连带债务,而受害人对全体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享有请求给付一部或全部损害赔偿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514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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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形式,[1]在侵权责任法领域则叫做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数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 侵权案件中的各个责任人对于受害人都发生全部承担满足其权利请求的效力。受害人即赔偿权利人对于各个责任人都享有请求权,都可以单独向其行使请求权。任何人对于受害人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79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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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以及连带责任所固有等学说。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求偿权存在于连带债务之本身,非因一债务人之清偿或其他行为而债权人满足时,始行发生,乃 或者说是隶属关系,或者是垫付人和机动车之间存有运营利益。垫付责任一般应该适用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人在人身遭到侵害的情况下,在经济上能得到充分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86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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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以及连带责任所固有等学说。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求偿权存在于连带债务之本身,非因一债务人之清偿或其他行为而债权人满足时,始行发生,乃 或者说是隶属关系,或者是垫付人和机动车之间存有运营利益。垫付责任一般应该适用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人在人身遭到侵害的情况下,在经济上能得到充分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1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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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近代法律不仅承认当然的求偿关系,而且法学界还进一步认定这一制度与其说是连带债务性质决定的当然后果[1],不如说是出于公平原理而特设的制度[2]。对于求 : 1.根据过错程度确定责任范围,这就是说,对损害的发生过错程度重者应多承担赔偿责任,过错程度轻者应少分担责任。例如故意的侵权行为应比过失的侵权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33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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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可能造成部分加害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情形。早期民法学说,如郑玉波教授便认为,不真正连带债务无分担部分,因而自然无求偿关系, 起诉时无需证明最终责任人,事实上即使无法确定最终责任人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适用不真正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如果无法确定最终责任人,则往往需要借助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相比之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9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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