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修改为:“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七十六、将第一百六十五条改为 第二款:“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2018.html -
了解详情
六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修改为:“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七十六、将第一百六十五条改为 第二款:“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1535.html -
了解详情
六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修改为:“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七十六、将第一百六十五条改为 第二款:“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35022.html -
了解详情
六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修改为: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七十六、将第一百六十五条改为 作为第二款: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0196.html -
了解详情
六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修改为: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七十六、将第一百六十五条改为第一 作为第二款: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7486.html -
了解详情
六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修改为: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七十六、将第一百六十五条改为 作为第二款: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1434.html -
了解详情
六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修改为:“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七十六、将第一百六十五条改为 第二款:“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0208.html -
了解详情
六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修改为:“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七十六、将第一百六十五条改为 第二款:“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9933.html -
了解详情
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5)、上诉。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82459.html -
了解详情
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 第三百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后,应当及时审查,承办人员应当填写刑事判决、裁定审查表,提出处理 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第四百零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按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重新审判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3546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