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分析陈某某参与行为的刑事性质。 原审公诉人指控陈某某先前的借款催款行为,是张某某诈骗行为的起因(原审庭审笔录第13页),这既 民事保证人,卢某某潜逃,胡某自愿扩大债务不能归还,刑事报案,民事保证人成为刑事被害人;债权人陈某某、张某某被拖欠借款成为民事被害人,被人举报成为刑事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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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9日陈某起诉,请求判令:C公司、周某共同归还陈某借款本金3000万元整及借款利息。 法院判决:应当认定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认为,陈某与C公司 由公司机关进行决策,依据我国公司法,股东会是公司决策的权力机构,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应认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决策者,有权处理公司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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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刑事判决的认定以及先借先还的逻辑推理可得出案涉借款已全额归还,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三、关于原审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 案涉 : 民间借贷涉嫌非法集资时,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出借人诉请借款人偿还借款会被法院驳回起诉,出借人仍有权诉请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以借款人涉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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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文某兴因意外死亡,原告谌某事后多次与文某兴的妻子、子女沟通,要求归还借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文某兴的妻子唐某、儿子文甲、女儿文 对该类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更有利于督促被告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处理此案。故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不应抱有侥幸心理,若有继承,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限额范围内“父债子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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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文某兴因意外死亡,原告谌某事后多次与文某兴的妻子、子女沟通,要求归还借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文某兴的妻子唐某、儿子文甲、女儿文 对该类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更有利于督促被告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处理此案。故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不应抱有侥幸心理,若有继承,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限额范围内“父债子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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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上述账号无其他资金往来。周某起诉李甲要求归还80万元借款及利息。李甲抗辩与周某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80万元系周某委托李甲理财的 利息是否高于年利率24%的上限。该案当事人于2010年签订的《还款承诺书》中101万元借款并未超过101.2万元的上限,因此受法律保护。(130万元本金以年利率24%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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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 :“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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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天马支行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6亿元,借款用途为归还欠款,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 能天津公司应付贷款利息共计8492200.33元。 二审判决结果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部分不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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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对证人证言真实性的判断也存在一定困难。 认识的局限性而带有主观性的特点。本案中,原告提供了借款协议和借款收条来主张债权,要求被告归还30万借款本息。被告则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已经偿还65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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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1年,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由于吕布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开所以一直没有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只归还了本金,孙权要求吕布支付利息,吕布以没有 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就是说刻意保护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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