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它不能提出一种不可能做到的义务。法制应该承认不可能执行也是一种辩护理由,至少是一种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法制在实施规章时,绝不能认为无执行 人性化的学者的观点本身。对于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抢劫、强奸、绑架、投毒、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那些学者也是不赞成采用“亲亲相隐”原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599.html -
了解详情
是量刑意见公开化,会限制法官量刑自由辕量权:二是公诉人的量刑建议越合理,辩护人的辩护空间就越小:三是检察机关的工作量加大,检察官的责任加重;四是法律依据不足, 后再行开庭宣读判决,司法公正在检法两家的合力下(未经辩方同意)则被强奸。这一点为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所排斥,也一再为诉讼改革致力的目标。求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249.html -
了解详情
,这种情况在短时期内将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由此派生出来的抢劫、杀人、强奸、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仍然会十分严重。而且由于现行的司法体制的不完善,也将使得 ,国家无权检查私人信件、监听私人通讯。”此外,宪法第31条第4款规定“辩护人和其被指控之当事人之间的对话、书信和电话通信之秘密不受侵犯。”对于被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433.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