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的;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十一)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 或者精神失常的; 2、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进行解救的; 3、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3人次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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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不允许对最低刑期予以赦免或其他方式的减刑),这名犯人仍会留在监狱中,但其案件将由假释委员会定期审查。假释委员会的任务是决定犯人在服满最低刑期后予以 罪的量刑起点 4(1)如有下列情况: (a)法院认为该项犯罪(或该项犯罪和一项或多项与其相关的其他犯罪的结合)异常严重,并且 (b)犯罪人实施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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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利,而对附加刑中的重要类型即罚金和没收财产却未作规定。刑法的这一规定导致在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不能充分发挥财产刑的功能,不利于防止黑社会 又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从重处罚。 六、提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缓刑、减刑和假释适用标准 为了消除我国现行刑法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的问题,《刑法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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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监禁中的无自由到释放的真正自由之间建立起一道桥梁,使罪犯能顺利地回归社会。它作为调节犯罪人由于出狱之后获得自由的突然性而可能引起的不利状况的 。从刑法78、81条所规定的减刑和假释的条件来看,三者在比例上不应有太大的差距,导致假释面窄最关键一条恐怕在于假释后不致于再危害社会这一条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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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归纳和判断是无法令人信服的。司法权是裁判权或者审判权,裁判权或者审判权是由法院行使的,但由此并不能得出由法院启动的活动都是司法活动的结论,更不能由此就将 纯行政性质的问题,一种是纯司法性质的问题;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属于纯行政性质的问题,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处理、 罪犯又犯罪和申诉问题的处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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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分则第一章也无济于事;采用一种并不科学的立法方式去解决并非由立法方式所能解决的问题,其结局可想而知。再如,现行刑法关于减刑的规定,并没有不妥之处 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并主张对假释也作类似规定。我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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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这也是一种事后监督。这意味着检察监督主要限于事后对裁定的审查。由于检察机关无法介入减刑、假释的申报和审批过程,执行机关也不移送 ,势必形成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上的不均衡状态。因此,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中不能介入到证据的调查收集,否则将打破当事人之间诉讼力量的平衡机制。司法实践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02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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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利,而对附加刑中的重要类型即罚金和没收财产却未作规定。刑法的这一规定导致在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不能充分发挥财产刑的功能,不利于防止黑社会 又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从重处罚。 六、提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缓刑、减刑和假释适用标准 为了消除我国现行刑法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的问题,《刑法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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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犯罪人获得的减刑、假释的条件和标准比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给与一定的宽松,就可以解决与无期徒刑无异的问题,具体论述见后。 其次,不能因为并科原则 后果可通过完善行刑制度来避免 对于并科原则导致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无异的后果这一问题,笔者想就现行《刑法》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谈谈自己的看法。首先,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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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般预防的角度考虑,客观报应之刑也必须达到一定的质与量,低于这一质与量将不能对类似的潜在犯罪人形成有效的威慑;客观报应之刑质与量的不足可能使得潜在 刑罚报应以达特殊预防的必要性本即不大,因而可对刑罚予以有条件的不执行。在减刑和假释的情形下,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在刑法的报应之下已有明显较少,特殊预防的目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29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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