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予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允许撤销赠与,等即体现了赠与人不得 。禁止反言规则体现了诚信原则,即当事人在进行承认这种处分行为后,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程序安定原则,即当事人作出自认后不能出尔反尔,擅自推反自己承认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9361.html -
了解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合同即已生效,但是财产却并没有实际交付, 所签,只要夫妻离婚时所附义务没有履行完毕,赠与物没有实际交付,那么,赠与合同的标的物更是不能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5).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4054.html -
了解详情
导致合同无效地结局。同时明确合同的强制力的范围,规定合同并不必然具有强制力,规定弱势主体在合同中具有决定期或者撤销权[26],从而使他们具有更自由、更明确, 向某一帐号转入资金等不需要经过公证,而且,那种伪装的赠与只要是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也有效[57]. 学者认为,公共秩序规范是强行性规范,因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3414.html -
了解详情
的法律上的力;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一般生效要件和特殊生效要件的区别,但是合同效力的产生只能是单一的、完整的和一次性的,要么有效(含可撤销)要么无效;《合同法 合,当事人也就较少依据期待权受侵害而提出请求。例如订立附期限之赠与合同后,如果赠与人自行毁损赠与标的物,受赠人可依债务不履行提出请求,而不必依期待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62.html -
了解详情
有合同责任,无对价就无合同,亦无合同责任。显然单方的赠与合同并不能发生对赠与人的约束力。信赖赠与人的允诺而遭到财产损失的受赠人在得不到赠与时 珠海出版社1999年版,p152。26、参照我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以后,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责任。27、其在《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未臻完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688.html -
了解详情
与完全有效的法律行为不同,可撤销行为属于效力不完全的法律行为[5](P194),只要当事人的撤销权存在,一个具备了全部成立条件的合同即有被宣告为自始无效的潜在 有不同的解释。依据第一次《合同法重述》,既然许诺人的赠与许诺因受诺人的信赖而完全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那么,该许诺应当全额履行,受诺人应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953.html -
了解详情
争议可直接适用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二是一方赠与行为发生后,由于本人生活或对家人的扶养出现重大困难时,如赠与方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或家人主张撤销赠与而 考虑照顾弱势一方。 共同债权债务问题 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83555.html -
了解详情
企业所青睐。 二、合同的保全制度 设立合同保全制度目的通过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中华人民 扩大,并不只针对不动产。实际上是赋予租赁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事实上,所有权变动还可以因赠与、继承、遗赠、公司投资、抵押以及互易等原因产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56736.html -
了解详情
,就不应判断其违背公平原则。如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负担给付义务,受赠人仅享受权利,并不违背公平原则;一个市价100元的物品,当事人约定以1元的价格进行 的效力欠缺,不仅新增了第三人欺诈、第三人胁迫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作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而且没有规定单纯因为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就确认行为效力存在瑕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2541.html -
了解详情
,就不应判断其违背公平原则。如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负担给付义务,受赠人仅享受权利,并不违背公平原则;一个市价100元的物品,当事人约定以1元的价格进行 的效力欠缺,不仅新增了第三人欺诈、第三人胁迫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作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而且没有规定单纯因为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就确认行为效力存在瑕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1313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