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认为赔偿履行利益说可能导致对债权人的过度保护,使得违约解除带上了惩罚债务人的色彩{20}。但这种学说同样遭到了严厉的批判。权威学者认为,对债权人来说 ,请求权的基础在哪里)、返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对守约方的返还可否有赔偿性质、对合同标的物的用益属于返还请求权的内容还是损害赔偿请求权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0481.html -
了解详情
。 很显然,无论对于债务承认的性质作何定位,其效果均系债务人时效抗辩权的丧失。但债务承认可否被认定为时效利益放弃行为之一种,其关键在于能否将债务人在不 但在此种情况下,保证人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呢?有学者认为,此种情形下,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且丧失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11]笔者认为,对此应区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5767.html -
了解详情
是则不予立案。这里有个问题,就是签定了抵押合同,而未作登记的或法律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即是说,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可否进行执行立案? 就是物权法第17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第三人也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形,那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6612.html -
了解详情
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第五章,确立了合同权利转让制度,这无疑有助于债权财产价值的扩展及其在现代民法的优越地位的发挥。但我国《合同法》对合同权利 按照原合同向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不得拒绝。同时对于受让人向债务人提出的履行请求,债务人有权拒绝这种立法例。有利于充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在立法价值上追求静的安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668.html -
了解详情
中,是否要设立法定质权。二、知识产权权利质的出质客体1、著作权可否作为出质权利,如可应当为已发表作品的财产权利。2、知识产权中不能转让的财产权利,不得成为质权 于其超过之范围,得受债权之清偿,惟于有超过额时,得实行质权。质权人将转质之旨,对于主债务人为通知时,主债务人如未得转质权人承诺,而对于质权人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616.html -
了解详情
罗马法的古老原则。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制度目的即在于使无法律上原因的财产损益变动恢复原状。或如王泽鉴教授所说,给付不当得利请求权(Leistungskondition)存在 债务,则其未履行“抵押约定”的行为就对主债权构成了侵害。但若债务人有足够的资力清偿债务,或债权人尚有其他的担保形式足以担保其债权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588.html -
了解详情
所有权的绝对排他效力。物权法上的一物一权原则(一物无二主),是物权的排他效力在所有权与财产之关系上最为典型的表现。从本质上讲,所有权的绝对排他性, ,但其他各类债权的产生(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契约之债)则根本不存在债务人有无过错的问题。至于强调物权请求权与物权不可分离、物权请求权不可单独转让(而债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211.html -
了解详情
仍具有优先效力。即在债务人财产上设有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人享有优先受清偿的权利,这称为别除权;非属于债务人所有之物,所有人有取回该物的权利, 的房屋买卖有重大误解而予以撤销,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对于丙来讲,他可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就要看法律是否予不动产物权登记以公信力。如果予以公信力——因登记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934.html -
了解详情
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 的相对性,原告李某有权要求周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法官评析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会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何种法律后果,另一方当事人可否根据预期违约或不安抗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73277.html -
了解详情
实践中,出现了两种极端现象,一种是只要申请人一提供有有效担保,法院不加仔细审查,就按照财产保全程序裁定止付;一种是将保函欺诈纠纷转化成基础交易 依据。其中(c)项情形包括:独立保证向受益人保证之意外事件或风险并未发生;主债务人/申请人之基础义务已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布无效,但保证表明此类意外事件属于保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8574.html -
了解详情